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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14:48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王姓人夫自称替同事的女友找工作,约她回家却2度硬上,不顾女子哭喊拒绝,硬扯
掉内衣裤性侵得逞,事后还瞎扯彼此是你情我愿,女子痛斥内心害怕又生气,王事后还和
妻子强势要和解,甚至说要“3000元一笔勾销”,扬言反控她通奸等,法院依2个强制性
交罪判王5年6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王2018年7月6日假借要帮女子找工作,就邀她到租屋处独处,并趁机表白还邀
约发生性行为,女子拒绝却惨遭王压上床扯掉衣服硬上得逞,之后王淫意未消,隔了2个
小时再次对她性侵。
审理时,王坦承和女子性交2次,但矢口否认强制性交,辩称因女子要找工作,却约她来
租屋处,2人边聊天、编找工作,后来自己想和她发生性行为,就主动靠要接吻,对方也
主动凑过来,一起到床上后女子有带着挑逗意味说不要,自己停下来问可不可以,她就点
头。
王还说,第1次结束后还煮面给她吃,晚上7点因为又想要,所以才二度性交,女子也有同
意,过程中还说很舒服之类的话,也有亲吻、拥抱他,认为彼此是合议性交。
但女子反驳,王突然靠很近摸她腰,自己就说“你干嘛碰我”,却被王拉起来推到床上,
内衣裤都被他脱掉,过程不断说不要王都不理,结果就惨遭硬上,结束后王还冷静问他要
吃什么,并继续讨论工作的事情,没多久又被二度性侵,她很害怕、生气,回去才跟男友
讲。
女子男友也说,女友回来一直哭,感觉很害怕,而且洗澡洗了很久,一问之下她才说被王
男毛手毛脚、性侵2次,且过程和她所述相符合。法院认为,女子第1次遇害就传讯息给男
友求救,回家又哭泣诉说,可见心中受到创伤与恐惧,采信其证词。
另外,女子还说,事后王男偕同妻子出面谈和解,但王妻态度强势,反控她涉及通奸罪,
她吓到哭说不知该怎么办,王妻还说“想要拿3000元和她和解”,协调过程还不断说“你
伤害我的家庭耶”、“你希望被抓去关吗”、“我可以告你通奸罪喔”,“3000块一笔勾
销你接受吗?”
法院审理后,不采信王男辩词,认为他为一逞私欲,不顾女子意愿硬上2次,造成对方内
心痛苦,犯后还饰词狡辩、态度不佳,但最终有达成和解,依2个强制性交罪各判4年2月
、4年2月,应执行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