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成“泄欲工具” 公司啪小王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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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闻网
2020年12月8日 周二 下午4:50 [GMT+8]
社会中心/朱祖仪报导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化名)和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后,感情甜蜜、相处融洽,但过了
一段时间后,不知为何小美态度却大转变,不仅要搬出家门,还要求离婚。事后他才知道
,原来前妻早就和小王同事发生婚外情,且前后发生约46次性行为,气得对小王提出告诉
。法官审理此案,判小王应赔20万元,可上诉。
阿明表示,他和妻子在2012年4月结婚,婚后生活一直都很甜蜜,2人相处和睦,但不知为
何女方的态度却在2018年突然出现变化,不仅搬离住处,还提出离婚要求,面对妻子冷淡
的模样,他只好答应。不料今年5月却有一名女子告诉他,自己的老公和小美发生婚外情
,他才惊觉戴了绿帽子,气得对小王提告,要求100万赔偿金。
不过小王却称,小美先前曾告诉他,自己的婚姻关系并不幸福,阿明还有打人、旷职、工
作迟到等问题,和对方同住压力非常大,不愿意再继续下去,才会选择分居。他表示,先
前阿明也曾向小美坦承,自己和同事有亲密交往关系,可见2人婚姻早就破裂、有名无实
,认为阿明和小美会离婚和他无关。
但由于先前小王妻子曾对小美提出告诉时,小王曾作证称,他和小美进公司认识后,在
2018年至2020年4月间,在公司休息室至少发生过2、30次性行为,在公司轿车上也曾嘿咻
3、4次,双方也曾多次到汽车旅馆欢爱,女方还因此怀孕堕胎。另外,小美也曾和小王说
,“所以我就是你的砲友嘛!我就是你一个泄欲的工具而已嘛!”
最终新北地方法院审理,不采信小王说法,认为小王确实在阿明和小美婚姻尚存期间,和
女方发生性行为,侵犯阿明的配偶权,但阿明要求赔偿100万元,尚属过高,因此判小王
须赔偿阿明2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