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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06:49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寄养家庭爸爸阿雄(化名)2年前安置少女小香、小秋,利诱2少女与他发生性关系,经小
香同意,小秋予以拒绝,前年农历春节期间,阿雄在住处与小香嘿咻,小秋则在旁拍摄性
爱过程,阿雄否认,但法官不采信,台中高分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从
重判刑5年9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雄与妻子是经县政府审查合格的寄养家庭。2016年3月间、2017年7 月间
,县政府先后安排15岁少女小香(化名)、14岁少女小秋(化名),在阿雄的住处接受寄
养安置。
2018年2月10日,阿雄向少女小香表示想和她玩“身体接触游戏”,并诱以事成后将给予
新台币1000元为代价,经小香应允;并由小香转达小秋,惟小秋因忆起生父告诫不能出卖
自己身体换取金钱而拒绝。
2018年农历春节期间,2少女随同一家人返回老家过节,因小香于打包行李时漏未携带内
衣裤,阿雄在农历大年初一驾车载2女回住处,见机不可失,与少女小香发生性关系,还
叫小秋持手机拍摄过程,事后给小香1000元,另给小秋200元。
同日阿雄驾车载2女返老家时,出发前他犹在车内播放甫拍摄性交影片,给2女一同观看,
并旋即删除,且给付小香1000元,另给小秋200元。2女所涉部分,另由少年法庭处理。
案发后某日,小香将此事告诉友人,经友人告诉社工,社工回报县政府社会处,经2名少
女的主责社工于同日将2女带离阿雄寄养家庭另行安置,继而于同年7 月16日通报警方处
理。
阿雄辩称“2名少女寄养在我家期间,曾有多次偷窃纪录,我曾告诫她们如果再犯会报警
处理,2女因此怀恨在心,而有这些不实指控”。法官不采信,予以重判。
二审合议庭审酌,2名少女来自弱势家庭,阿雄不仅未善尽寄养家庭职责,竟以金钱邀诱2
少女为性交易,幸经小秋拒绝,日后又命小秋在旁拍摄、观赏他与小香性交过程,逾越界
线犯下难为公众容忍之恶行,有损于民众对社政系统及寄养家庭制度之信赖度及公信力,
从重判刑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