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事在旁夹娃娃 男竟大胆猥亵同事女儿下体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0-11-16 12:58:28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52883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
阿志明知前同事的女儿患有中度智能障碍,对性自主能力无法完全表达同意或拒绝,却趁
同事夹娃娃时,大胆抚摸同事女儿下体。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阿志已认罪并愿意赔偿,且
入监服刑未必对其有利,虽依对未满14岁心智缺陷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10月,但
给予缓刑5年并付保护管束,并命应按期赔偿。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8月14日下午5时许,阿志与男同事还有他的一双儿女共付夹娃娃机店,阿
志趁男同事与儿子夹娃娃、女儿坐在他腿上之际,隔着外裤抚摸女儿下体;阿志事后挨告。
北院指出,女孩受害时未满7岁并领有身心障碍手册,阿志利用女孩坐在他腿上机会,抚
摸女孩下体,确实该当刑法第224条所称之“违反其意愿之方法”,加上女孩未满14岁,
应加重其刑,法定本刑为3年已上10年以下。
但阿志已认罪与女孩家属达成和解,也愿意分期赔偿30万元,且阿志领有中度身心障碍证
明,智能偏低,因一时失虑而处法刑法,假使命阿志入监,恐还没收到教化效果,就先受
到与社会隔绝的结果,未必对他有利,因此客观上仍可悯恕,北院依刑法第59条减刑,判
刑1年10月。
北院也说,女孩家属同意给阿志缓刑,因此认定阿志经此教训后,应能知所警惕,无再犯
之虞,故宣告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命除了已经支付的5万元赔偿外,其余25
万元要以分期付款方式清偿,若有一期未给付则视为全部到期。
附注:案件代码“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8 年侵诉字第 78 号刑事判决”
作者: oasis0417 (Oasis0417)   2020-11-16 13:58:00
一楼乱摸男同事下体 惨遭反扑
作者: kevinmeng2 (麻烦)   2020-11-16 14:22:00
一楼自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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