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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tic (无明)
2020-11-14 17:38:36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14722
2020-11-14 13:13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黄姓男子和年仅13岁的女友交往,还忍不住2 次带她回家发生性行为,直到对方妈妈
发现恋情才曝光,黄坦承不讳,表示彼此是男女朋友,因两情相悦才性交,没有违反她意
愿,事后少女母亲答应原谅,还说黄车祸重伤已受到教训,检方依2 个妨害性自主罪嫌起
诉,建请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检警调查,黄男(21岁)透过网络认识少女,2 人聊过几次天就迅速成为男女朋友,黄时
常约她出门游玩,也清楚对方未成年,去年3月、5月期间,连续把少女带回家发生性行为
,事后少女的母亲发现女儿早出晚归,还和陌生人传讯,一问之下才惊觉交男友还发生关
系。
少女母亲对黄男提告,检方讯时,黄坦承犯行,表示2 人是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是情投
意合,没有违反少女的意愿,少女也说不愿意追究。
检方查,黄男前后在少女13岁、14岁时发生性行为,涉犯对14岁以下女子性交罪、对14岁
以上16岁之女子性交罪,2罪嫌疑明确,依法起诉。
但少女的母亲求情说,提告后黄男有次和少女骑机车外出,途中发生车祸黄男伤势严重,
她考量对方已经受到教训,且黄的父亲在外工作辛苦等,想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决定原谅
黄男并打算撤回告诉。
检方并向法院建议,若黄男在审理期间有真心悔悟、坦承犯行,请考量他年纪尚轻也已获
被害人谅解等,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