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男经营维尼传播 找未成年少女坐台被判刑
嘉义市徐姓男子去年开始经营“维尼传播”,媒介传播小姐到市区各KTV坐台陪酒,但他
却媒介2名未成年少女陪酒坐台,被警方移送法办,检方起诉后,嘉义地方法院日前依违
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各判徐男3个月及4个月有期徒刑,应执行6个月,得易科罚
金。
检方调查,徐姓男子去年9月经营维尼传播,以微信软件媒介传播小姐到嘉义市各KTV坐台
,每位传播小姐每小时向客人收费1200元,徐抽500元,小姐拿700元,他等坐台结束后载
送小姐并分配所得。
今年3月,徐姓男子面试15岁A女,媒介并驾车载送A女在嘉义市各KTV坐台,获利1万5000
元;去年10月徐姓男子面试16岁B女后,媒介她坐台陪酒3到4个月,获利5万元。
检方调查时,徐姓男子坦承他有媒介传播小姐坐台陪酒,供称没有查过也没叫A女提供证
件,至于B女则有告诉他只有16岁,但仍载她去坐台陪酒;A女说,徐男有告知要陪客人喝
酒,但不允许客人做猥亵行为,如果客人喝醉要对她猥亵,要通知他来处理。
法官审理时认为,徐男媒介未成年少女从事坐台陪酒工作,危害社会善良风俗,扭曲少女
价值观,不利于少女正常成长,考量他坦承犯行,没收犯罪所得,应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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