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ibu (难过)
2020-10-22 10:14:11[记者林宜樟/嘉义报导]简姓男子在嘉义县大林镇当职业军人时,自2019年7月至2020
年2月15日,透过社群软件Instagram及FACEBOOK认识8名未成年少女,引诱少女在视讯时
脱衣,用手机录下影片,胁迫少女在云嘉地区多间学校厕所、MTV包厢性交猥亵,并拍下
性交影片;警方获报,在嘉义县某国小查获简男及存有影片的手机,嘉义检方调查后起诉
,嘉义地方法院日前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16罪共判处有期徒刑70年
5个月,应执行12年6个月,可上诉。
简姓男子平常与有智能障碍的母亲、外公外婆同住,高职毕业后签陆军志愿役,服役期间
为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他用社群软件结识12岁A女,引诱她在视讯中露胸部
,偷录影片;又跟14岁B女结识,除拍影片,还邀她去MTV摸她胸部;跟15岁C女结识交往
时,除偷录影片,还胁迫要求性交,幸好C女封锁他而未成;跟17岁D女结识时,在某国小
厕所性交,还拍下口交影片。
简男跟15岁E女结识时,竟传讯“我是职业军人…妳拒绝我我才会生气”、“我只好报警
让妳入狱了…准备被关吧”威胁E女,在嘉义市某MTV包厢强迫对其性交还拍下影片;跟14
岁F女结识时,传讯“我可以用1000块买妳的20分钟吗?”、“耍我…信不信我直接去警
察局报案”,要胁F女,在嘉县某私立工商厕所内对其强制性交,又拍性交影片。
简男与17岁G女结识时,传讯“我都已经帮妳想好消案的方法了…出卖身体妳能接受吗?
”等,要胁G女到云林县某国中厕所,对其强制性交,拍摄性交影片;与16岁H女结识时,
用脸书传讯“我最近在处理一堆案件…军人要帮警察办案…我在里面的案件有看到跟妳一
模一样的名字”等,要胁H女到嘉县某国小厕所,对其强制性交,拍摄性交影片。
简男今年2月15日又要胁H女要求性交,H女未听从,并向朋友透露遭性侵,友人告诉H女的
父母,父母报警后,警方在某国小礼堂后方逮获简男,并在他手机内查获各少女的影片。
法院审理时认为,简男利用其职业军人身分,威胁少女性交,破坏军纪,严重破坏人民对
军誉、司法威信及信赖;影片中可见被害少女面露恐惧及不断哭泣,简男还于拍摄影片前
要求少女于录制开始先自我介绍,询问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表示是自愿,用于脱免罪责
。
案发后,有被害少女的家庭家人们出现精神压力大情形,也有少女每周看精神科治疗,少
女们身心严重受创,与家属均要求法院重判;简男表明愿与被害人和解,但仅说能由祖父
母赔偿每位少女8万元,少女及家属都不接受。
法院审理时,简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认为,简男对8名少女的行为,已触犯儿童及少
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刑法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人猥亵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未遂
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等,共16罪,各处7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应执行
12年6个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28688
看起来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