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6962
碰妻一触完事 夫遭踢下床 离婚索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06962
房事失和示意图
2020/10/19 05:30
〔记者蔡政珉/苗栗报导〕苗栗县男子阿显和妻子婷婷(皆化名)婚后行房,才一接触就
早泄,阿显被婷婷踢下床,还被要求看医生;双方后来因房事不圆满而离婚,阿显却主张
“房事不顺”是女方的问题,向法院提告,要求60万元精神赔偿;苗栗地院以双方9月7日
经和解离婚,男方当时未主张女方有故意或过失行为,亦未举证自己权利受损害,日前驳
回请求。
阿显主张,婚后婷婷便到外县市工作,甚少回家,就算要求婷婷回家,婷婷仍不理睬,近
2年来,婷婷返家陪伴次数屈指可数。
阿显说,婚后与婷婷行房,当时因太久没有性行为,所以性器官一接触自己就完事,夫妻
之间的亲密关系比较快结束,他却因此被婷婷踢下床,还被要求就医。
阿显强调,婷婷喜欢玩手机,不跟他发生亲密关系,自从被婷婷踢下床后,2人再无鱼水
之欢。婷婷则答辩,阿显常出言不逊侮辱她,还称嫁给他是为了骗钱,只有结婚时发生1
次亲密行为,后来阿显也未再要求。
婷婷称,2人婚后,阿显对她不理不睬,甚至不跟她说话,仅用手机传讯息沟通。不仅如
此,因阿显在外县市工作,婚后仅于假日回家,回家后也不跟她互动。
后来2人才协议,她前往台中工作,放假再跟阿显一同回到苗栗家中。
婷婷也说,自己就算裸体躺在阿显旁,仍无法勾起阿显“性趣”,才会希望他就医,但阿
显却曲解她的善意,以为骂他“那方面不行”,所以后来也不敢再要求阿显就医。婷婷强
调,自己并非不愿跟阿显发生性行为,之所以鼓励他就医,便是出于为了夫妻生活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