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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11:04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陈姓男大生透过仲介公司出租女友的服务,却将对方带往北市
大安森林阴暗处猥亵。台北地院审结,认定陈男为满足私欲,不顾出租女友反对猥亵,但
审酌陈男已认罪,依强制猥亵罪轻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7月间,刚满18岁的陈男透过LINE与仲介公司联系,询问出租女友服务,
并约定由仲介公司介绍一名出租女友,以3小时7200元代价陪出游,但过程中仅可牵手、
摸头及拥抱。
2人隔月先在北车M6出口见面并赴速食餐厅用餐,晚间8时许步行至大安森林公园时,陈男
竟恫吓“我会绑架妳”,随后带着出租女友赴公园阴暗处抚摸大腿靠近下体内侧,并翻开
领口看胸部。出租女友脱身后报警处理,陈男遭诉。
北院审结,认定陈男为满足私欲,不顾出租女友反对执意猥亵,侵害身体自主权,但念在
陈男犯后承认犯刑,且无前科纪录,考量他陈男纪尚轻、智虑未深,依法判刑并得谕知罚
金。
据悉,此类出租平台,通常会放上出租女友或男友照片、年龄、身高体重、专长才艺、租
借价格等资讯,并将被出租人分为“S级”、“A级”、“B级”等不同等级。
但也有一部分平台为保护被出租人隐私,全程由客服替消费者媒合,配对成功后需等到租
借日当日,才可一睹对方庐山真面目。
台男要懂得保护自己啊(咦!)
$7200/0S
连0.3都没有......是有没有这么好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