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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
周姓男子与女友交往同居,两人为了点小事吵架,周男竟把正在洗澡的女友从浴室拖出,
对她性侵得逞,几个小时后,两人再度吵起来,周又性侵女友,女友吓得夺门而出找附近
的里长竞选服务处求援,高雄地院依强制性侵罪判周徒刑5年,并须赔偿女友80万元。
判决指出,周姓男子和女友前年11月间因细故在外头争吵后,两人凌晨时分别各自返回租
屋处,女友回家后就先去洗澡,周男回家后见女友在浴室,竟打开浴室门把全身赤裸的女
友拉出,要女友向他道歉,否则就要把她拖到大马路上全身赤裸下跪道歉。
女友无奈道歉后,周男此事见女友全身光溜溜竟起色心,在女友反抗下对她性侵得逞;当
天中午,两人又再度为了点小事吵了起来,周男再次恐吓要把女友脱光拖到大马路上,女
友大声哭喊,竟再度被周男性侵。
事后女友帮周男搬东西下楼,趁周男不注意时打电话向友人求援,友人还没赶来帮忙,周
女就先逃到租屋处附近的里长竞选服务处求援,服务处人员帮忙报警,女友也在警方的协
助下到医院验伤并完成报案笔录。
高雄地院审理时,周男否认犯行,辩称他和女友都是合意发生性行为,没有强迫对方,但
法官根据医院的验伤报告,以及证人证词及女友的心理评估等事证,认定她确实被周男性
侵两次,因此判周男有罪,可上诉。
女友因被性侵后身心俱疲,还罹患创伤后症候群,在马路上看到周男曾经开过的白色自小
客车,或是见到穿白衣的人都会出现恐慌症状,还为此求诊长达1年多,因此另提190万余
元的民事求偿,法院审理后,判周应赔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