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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
已婚的某公司杨姓总经理,恋上彭姓女工读生,2人在LINE中大聊性爱,例如:杨男传送
“我很强妳很容易高潮”,彭女亦回传老公好厉害的贴图,还大聊“女上男下”性爱姿势
,杨妻发现气炸提诉求偿,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决2人赔偿杨妻35万元,可上诉。
杨妻提诉指出,她与丈夫结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近期她察觉丈夫举止怪异,进而在丈
夫手机中,发现他与彭女互传暧昧讯息,内容露骨咸湿亲密,除互称“老公、老婆”外,
还互传生殖器官等私密照片,并有多次性行为。
杨妻因此向2人提出300万元求偿,对此,2人坦言确实有互传讯息,内容纵使暧昧不雅,
仍不算不正当交往,且对方并未举证2人有亲密牵手相依、亲暱接吻拥抱、深夜无正当理
由单独共处一室、性行为等情事,不能认定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
不过,法官查看2人对话讯息,2人除互传生殖器官、下体、胸部等私密照外,聊天内容也
十分咸湿露骨,例如,杨男传送“想亲妳、抱妳”、“看到妳的乳沟很诱人、我要流鼻血
了”、“我很强妳很容易高潮”、“其实我们每次都高潮超过6次以上”等讯息;彭女亦
回传老公好厉害的贴图,并大聊男上女下性爱姿势,还说:“人家要老公”、“人家现在
很湿”。
法官认为,虽无证据足证2人确有发生性交行为,但依对话讯息及照片,足认2人交往匪浅
,显逾社会一般男女社交的正常分际,侵害杨妻配偶权,判赔合计3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