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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13:19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市民陈男去年底带14岁少女小苹(化名)至KTV饮酒作乐,见她酒醉后带到摩铁性侵
害,妈妈联络不上女儿,透过手机APP定位发现女儿在摩铁,报警前往摩铁,遇到退房出
来的陈男,台中地院审理时,陈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法官依乘机性交罪将他判刑2年
。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去年12月8日透过社群网站脸书,认识14岁少女小苹,于同月14日上午
,他与小苹及小苹的2位学姐,一同前往台中市区的KTV 唱歌、喝酒,至同日下午结束,
小苹饮用330CC 罐装啤酒3 罐,因酒醉头晕躺在沙发上休息。
小苹的学姐离去后,陈男搀扶她下楼,驾车前往摩铁,见她酒醉昏睡,趁机性侵害被害人
少女得逞,因她正值经期,造成床单上留有大量血迹。
被害少女的妈妈,因联络不上女儿,透过女性友人手机APP 定位发现小苹在摩铁,遂于同
日晚间报警处理,并随同警察前往摩铁查证,在汽车旅馆门口,遇到退房出来的陈男、小
苹2 人,经警在摩铁房内扣得陈所有使用过的保险套、及小苹沾有经血衣服(上衣、外套
、胸罩、长裤)等物。
合议庭审酌,陈男与小苹为网友,在KTV 欢唱后,她因酒醉而昏沈,竟未将小苹载送返家
,反载往汽车旅馆性侵,影响少女身心健全发展,考量他犯后已与被害人及家属成立调解
,并已给付赔偿金额,尚有弥补其行为所造成损害之心,被害人表示陈男犯后态度不好,
应该为他自己做的事情付出法律上的代价,并表示希望他入监,法官因而将陈男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