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夜店外捡尸女大生!去遍“双北各大摩铁”都客满…搭小黄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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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男子阿宏(化名)2019年8月18日经过北市信义区夜店,见女大生小晴(化名)喝到烂醉
坐在店门前,竟想趁机“捡尸”,但他连找多间饭店都客满,幸经小晴同学报警,小晴才
未遭性侵。对此,台北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将阿宏判刑8月,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
管束,另判决确定后2年内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法治教育9小时,可上诉。
判决指出,当时阿宏经过夜店时,见坐在门口的小晴因喝醉呕吐,先是假意与一旁小晴同
学攀谈,见对方进夜店拿取卫生纸时,将小晴一把抱上出租车,打算直奔摩铁,而阿宏连
找北市2家饭店,发现都客满后,起初不死心,还要求司机开往新北三重、新庄多家摩铁
,但摩铁均是客满状态,而小晴同学发现小晴不见后,赶紧报警处理,警方调阅监视录影
画面后,联系上阿宏搭乘之出租车司机,而经司机告知,阿宏同意让司机载他到派出所自
首。
事后,检方依略诱未满20岁女子性交未遂、乘机性交未遂、妨害自由罪起诉阿宏,不过,
法官调查后,认定阿宏罪行仅构成妨害自由,考量阿宏犯后坦承不讳,表达悔意,有符合
自首要件,得减轻其刑,而小晴也愿意给予阿宏机会,不再追究,最终判阿宏8月徒刑,
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另判决确定后2年内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法治
教育9小时,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