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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2 16:28 联合报 /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
郑姓男大生去年9月因参加学校社团认识女同学,多次邀她到租屋处练吉他遭拒,10月再
次邀约才答应,但郑只想与她发生性行为,“不要碰我”女方闪躲且拿枕头阻挡,挑明你
自己“打手枪”解决就好,郑还是扯破其内裤硬上,女同学报警验伤,他才惊觉惹上麻烦
道歉,赔偿50万元和解,台南地院认郑犯强制性交罪,处1年6月徒刑,缓刑3年,接受10
小时法治教育,可上诉。
检警调查,去年10月7日上午,郑再度以指导女方练习吉他为由,邀约她到租屋处练吉他
,好不容易她总算答应了,下午3时30分抵达后双方闲聊。下午5、6时,郑突然表示想与
她发生性行为遭拒。
女同学挑明“你自己去房间的边边打手枪,我不要看,你赶快解决,不要X我就好”、“X
!不要碰我,我很讨厌你”、“走开不要碰我”,不断闪躲且以棉被、枕头阻挡,但郑无
视其挣扎、反抗,依恃其体格优势强行脱下内外裤性侵得逞。过程中造成女同学右侧膝盖
内侧钝伤等伤及内裤破损。案发后验伤采证,女同学下体有新撕裂伤,另在胸部也采得郑
的DNA。
案发后当晚,女同学还以LINE通讯软件回复郑,“希望以后女生跟你说不要的时候,你可
以听的进去,不要伤害其他女生,求你了”。郑坦承犯行,向女同学道歉,且赔偿50万元
,女同学也表明愿意原谅郑。
台南地院合议庭审酌,郑现就读大学,因尚在就学生活需仰赖父母;郑素行良好,利用在
租屋处教导女方学习吉他机会强制性交,造成其身心受有伤害,所为可议。惟念郑在案发
后女方以通讯软件指责其行为时,郑已有表达歉咎之意,且已与女方达成调解,赔偿50万
元的赔偿金。
合议庭认郑犯强制性交罪,处1年6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判决
确定日起2年内接受10小时的法治教育,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