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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咸湿对话”被夫抓包偷情 判赔20万
2020-08-22 15:24 联合报 / 记者王长鼎/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已婚易姓女子2年前与公司潘姓男同事发生婚外情,徐姓人夫发现双方充满露骨性
爱的对话内容,提告二人侵害配偶权,新北地院认为被告二人确有不正常男女交往行为,
日前判决二人应连带赔偿2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结婚8年、育有一子的易姓女子,107年与电脑公司男同事潘姓男子发生婚外情
,人夫徐姓男子在妻子手机通讯软件,看到妻子与公司男同事“没看过妳那么淫荡,那么
想要的样子”、“如果一整天都不出门,一直做爱。你会反感吗”、“但不能一直很大力
,我真的会死掉。”、“我想插妳下面。”的对话讯息,认为妻子对婚姻不忠,对提告二
人妨害家庭刑事告诉并附带民事求偿300万元。
刑事部分,因潘男辩称对易女有性幻想,而易女对此接受度高,并有所回应,两人透过电
话自慰,不方便打电话时,才会有露骨的对话纪录,否认确曾发生性行为。虽对话内容虽
让人匪夷所思,难以相信两人毫无瓜葛,但基于证据法则,仅有双方对话内容,无法认定
二人有相奸犯行,新北地院已于去年10月判决二人无罪。
民事部分,法官认定已婚的易女与公司同事潘男所为,已逾越结交普通朋友的一般社交行
为的不正常往来,已非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范围,明显侵害徐男的配偶权,而徐男所
请求300万元精神抚慰金过高,日苛判决二人应连带赔偿20万元为适当,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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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易姓女子与公司男同事潘男发生婚外情被丈夫抓包,新北地院日前依侵害配偶权,判
决二人应赔偿20万元。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