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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13:14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彰化县陈姓青年被控在两年前,带13岁未成年的少女小苹(化名)至饭店及摩铁嘿咻,事
后双方调解成立,二审查出陈还要求少女为他串证,而少女的妈妈为陈求情称“如果他被
关了,对未来可能会有更大的影响,对于女儿心里也会更加的自责难过”,少女及妈妈都
同意给他自新的机会,台中高分院依奸淫幼女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陈姓青年(23岁)于2019年间,透过网络游戏结识年仅13岁的少女小苹,同
年8月间、及同年10月5 日中午,带少女到中市东区某饭店、彰化县和美镇某摩铁房间内
,两度与少女嘿咻,经少女的妈妈报警查获,
陈坦承与小苹发生两次性行为,但否认知悉被害人未满14岁,并辩称“我没有问过被害人
年纪,不知道被害人尚未满14岁”等语。他的辩护人亦说“当事人并不知道她具体生日为
何,国二有可能满14岁,但也有可能未满14岁”。
二审合议庭以两人对话纪录中,陈提及“而且你要说,你跟我说你16岁,而且我不知道你
国二”等语。可见若被害人不曾告知陈真实年龄即13岁,陈又何必事后跟被害人串证,要
求被害人要说“你跟我说你16岁”。
合议庭审酌,陈与小苹是男女朋友关系,且陈犯后坦承犯行,事后与被害人、及被害人的
妈妈和解,获得其等原谅且已履行调解内容。被害少女的妈妈表示“如果他被关了,对未
来可能会有更大的影响,对于女儿心里也会更加的自责难过”。
少女的妈妈当庭为陈求情称“他还年轻,希望给他一个机会,他有跟我全家道歉,他和他
的母亲都非常有诚意,我全家都感受到了”,足认陈确有悔过之心,并弥补对被害人、被
害人之母所生之损害,因此减轻其刑,宣告缓刑5 年,以启自新。
法官审酌,陈因法治观念不足而犯案,为确保他能记取教训,并理解两性交往相处应有之
尊重,导正偏差行为,避免再犯,罚他接受法治教育5场次,并予宣告于缓刑期间付保护
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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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青年被控带13岁未成年的少女小苹(化名)至饭店及摩铁嘿咻,二审查出陈还要求少
女为他串证,而少女的妈妈也为陈求情,台中高分院依奸淫幼女罪将他判刑2年,缓刑5年
。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