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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1 13:32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彭姓男子3度被依性骚扰、猥亵判刑,他不知悔改去年搭台铁自强号时,见1名年轻女子在
座位上睡着,竟靠近偷摸她胸部,见对方没反应还大胆解开她扣子,伸手进衣服继续摸,
列车长获报到场喝斥才停手,女子惊觉受害坚持对彭提告不愿和解,法院依乘机猥亵判彭
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彭男去年9月10日下午5点多搭乘自强号南下,见车上1名女子在座位上睡着,
就靠近站在一旁的走道上,当时列车行经新竹市一带时,彭竟伸出咸猪手隔着衣服偷摸她
胸部,后来他见对方没感觉,竟大胆解开女子衣服扣子,伸手进她衣服抚摸。
过程中有其他乘客目击,列车长经通报到场喝斥彭他才停手,并由铁路警察移送侦办;审
理时彭均坦承不讳,与现场目击证人、女子证述相符。
法院认为,彭利用女子睡觉不知抗拒时,以手触摸她胸部约5秒,见她没反应又解开外衣
扣子,伸进去外衣、内衣间继续偷摸,时间还比上一次更久,可见彭并非出其不意乘隙为
短暂的骚扰行为,而是利用被害女子不知抗拒下猥亵。
法院考量,彭2次触摸行为出自同一犯意,在密切时间、相同地点为之,应属接续犯仅论
一罪,审酌彭过去就曾因3度违反性骚扰、猥亵案件,各被判刑5月、6月及9月,这次再犯
已构成累犯,加上又用类似手法犯相同之罪,可见他不知紧惕,应依法加重其刑。
法院认为,彭为逞私欲不尊重女性身体自主权,趁对方在火车上睡觉时偷摸胸部猥亵,造
成女子心理、情绪受影响,彭犯后坦承、希望对女子道歉,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愿和彭和解
等,依乘机猥亵罪判彭有期徒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