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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劈腿人妻女同事“求来55张裸照” 转给老婆云端备份...要小三10万or看光!
记者刘亭/综合报导
新北市刘姓已婚男子与已婚同事4年前展开婚外情
洪姓妻子隔年发现之后,竟私下去向小三要钱,偷偷得手5万元。
洪女1年后更与老公合伙,得手小三55张裸照,恐吓对方10万元,不然就要传给同事。
高等法院依恐吓取财已遂和未遂罪,分别判决刘男4月、洪女8月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刘男105年底明知女同事小花(化名)已婚
但还是展开热烈追求,并且顺利交往。
洪姓妻子发现老公行为有异,在他的手机安装监听软件,录下两人交往的亲密对话。
之后洪女106年1月某天瞒着老公,私下要求小花
“要给新台币5万元,不然要将妳与刘伟杰的录音档公布出来给妳家人知道”。
小花害怕事情被揭发,随即汇款5万元给对方。
这段婚外情之后仍然持续
小花在男友苦苦央求之下,于106年11月中传了旅游期间拍摄私密照55张到对方手机。
刘男隔年初把女友裸照秀给老婆看,更传了1张照片到对方的云端硬盘,进行备份。
之后洪女拿裸照去向小花勒索“我要拿这些照片到妳公司给同事看”
“一次拿出8万6千元或分期付款10万元”
刘男之后以LINE传送云端私密照截图
并告知“原价10万元”与“8.6一次解决这件事”。
小花向友人借钱未果,又担心裸照被拿给同事看,因此选择报警。
二审高等法院认定,洪女第一阶段恐吓取财已遂,处有期徒刑6月,5万元没收
刘男、洪女恐吓取财罪未遂,两人各判刑4月,洪女2罪合并应执行8月刑期
皆可易科罚金各12万、24万元。全案可上诉。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8/17635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