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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当“私娼寮”...每月仅收3千!坏事做一半遭破获 他秒撇清:我不知道
记者林昱萱/彰化报导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在彰化某处
偷偷经营私娼寮,容留几名小姐在内,与不特定男客进行性交易
而自己每个月再向她们收取2千到3千元的租金。
对此,法官审理后,依法判阿杰4月徒刑。
判决指出,阿杰在彰化某处偷偷经营私娼寮
容留“小雨”(化名)、“花花”(化名)等女子
让她们在该处与不特定男客进行性交易。
除此之外,小雨、花花还须按月向阿杰缴交租金。
诡异的营业方式,引发警方怀疑
当某日小雨和男客在进行性交行为时,立即遭到警方查扣。
警方搜索后,不仅当场破获性交易现场
还从中查扣24个未拆封保险套、润滑液一罐、计时器一个。
对此,阿杰辩称,只是将房子租给小姐们使用,并不知道租屋用途
但法官勘验双方对话纪录后不采信其说词
因此依犯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之行为,而容留以营利
判他4月徒刑,如易科罚金,得以1千元折算一日。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11/17581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