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度发生性关系…被国三男学生追求陷不伦恋 已婚女老师判缓刑
2020-07-10 12:40 联合报 / 记者王燕华/花莲即时报导
花莲一名已婚的郭姓女子,在某国中代课时,被一名国三男学生主动追求,两人在前年8
月到11月间,5度发生性关系,其中3次还是某晚在七星潭海滩及凉亭打野战,后来因两人
分手,男学生心情不佳,将此事告诉辅导老师,全案爆发。法官考量两人是男学生主动追
求,将女老师判刑10月,缓刑3年。
在全案审理时,郭女拿出男学生写的情书,证明是学生展开猛烈追求。法官认为,案发时
间距男学生年满16岁之时不到半年,男学生的心智发展已达一定程度,认为本案与一般社
会所称,利用学生年幼仰慕师长,而迳为性交、猥亵的“狼师”有所不同。
据了解,郭姓女子前年6月间,在学生追求下,展开交往,之后在同年8月至9月间,两度
在出租套房内发生性行为;之后在同年11月7日晚上。在七星潭海滩及凉亭野战3次,但之
后两人分手。
花莲地方法院法官审结,以郭女对于14以上未满16岁的男子为性交,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共5罪,各处有期徒刑3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0月。缓刑参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
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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