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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in (xuein)
2020-06-15 15:46:57ETtoday新闻云
要求女学生脱衣视讯...台南社团淫师大起底!曾与少女性交、3P、媒介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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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1名李姓社团老师,因对与女学生有不适格行为,遭女学生家长向学校检举,并向
检方提告。(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2020年06月15日 15:31
台南有学生家长向学校举发,李姓社团老师对未成年女儿“视讯脱衣”等猥琐调情行为,并
向检方提告,监察院也介入调查;受害女学生家长日前还发现,李师竟曾与未成年少女性交
、3P,甚至媒介少女从事性交易而遭判刑,呼吁市府全面清查各校是否有其他学生受害,并
防范狼师再生。
2019年1月24日,受害女学生父亲控诉,李师在凌晨传讯给他女儿,要求“视讯脱衣”,双
方并进行下流、猥琐的色情对话;李师甚至诱使女儿在清晨进行网络性交,要求视讯看胸部
,并投其淫声秽语,借此手淫以满足个人性欲。
受害女学生家长指出,李姓社团老师因违反儿少性交易防治条例等案,遭台南地检署提起公
诉,案经二审判决确定,李男涉犯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等罪,判处执行有期徒
刑8月,可易科罚金;李男又犯媒介使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4
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判决书指出,2011年5月中旬,李男透过网络认识未成年少女,虽明知少女为16岁以上未满1
8岁之女子,竟仍基于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之犯意,于同年6月上旬某晚,将少
女载往安平区某汽车旅馆,以新台币1500元之代价,为性交易行为一次得逞。
同年6月13日,李男基于媒介未满18岁女子为性交易之犯意,将少女介绍予赖姓友人,并告
知少女系可以性交易之女子,赖男于2011年6月底某晚,在明知少女为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
女子之情形下,透过电话约同少女在台南市某汽车旅馆为性交易1次。
李男不只1次与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甚至与未成年少女3P,判决书也指出,李男因感情受挫
,且有生理需求,即利用被害少女缺钱想利用性交易满足物欲之错误思想,透过网络约同少
女外出至汽车旅馆为性交易3次,并媒介甲女予其赖姓友人与少女为性交易,恶性非轻。
李男为钟点社团老师,在台南有些名气,曾聘任某国中社团老师,因对女学生作出不适格行
为被学长家长发现向校方检举,让李男无法再继续带社团。据了解,学校针对受聘教师,只
能调查其是否为“不适任教师”,或是否有“性侵害”前科纪录,其它刑事记录均无法调查
。受害女学生家长气愤地表示,李男事件对他的女儿及家庭造成莫大的伤害,学校与教育局
应深切检讨。
受害女学生家长指出,针对李男教过的学校,台南市教育局应逐一深入调查,也应通知其它
县市学校,全面深入清查,是否有其他学生受害。受害女学生家长并强烈建议修法,学校聘
用钟点等教师,校方及教育局也必须先调查,是否有刑事犯罪纪录及其它不良前科纪录,避
免学生遭受危害。
台南市教育局局长郑新辉表示,目前台南市正式教师甄试进入复试人员,皆有纳入犯案记录
调查,针对各校自行聘任之代理、代课及社团教师等人员,于聘任前也纳入犯案记录调查,
将研议列入聘任程序,以确保学生安全为首要考量。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15/17381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