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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kuang (阿光)
2020-06-10 20:29:55试穿袜子1小时500元? 色男拐少女拍裸照扯“玩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3283
自由时报2020年6月10日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2018年间,27岁张姓男子在手机软件发布:“试穿袜子、鞋子
,1小时500元”的打工讯息,拐16岁少女A女在视讯中裸露上半身,趁机截图以此威胁发
生性行为,甚至还问:“看你要不要就出来一次一小时、玩脚”,眼见不成又威胁她再裸
体视讯,A女不堪其扰报警处理;新北地院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他4年徒刑。
本案发生于2018年10月间,张男在手机软件发布:“试穿袜子、鞋子,1小时500元”的讯
息;A女发现后不疑有它,透过通讯软件与张男约碰面。
A女意识到可能有危险,临时找理由婉拒见面,但因毁约感到不好意思,遂答应张男要求
,在视讯中裸露上半身,怎料,张男竟趁机以手机截图。
没多久,张男就把偷拍的17张裸照传给A女,语带威胁地说:“我给你签个字,到时候保
证不流出删除,然后断绝联络”、“你要不要,还是就直接流出去也没关系”。
张男眼见无法以此胁迫A女发生性行为,又开口要求:“或者视讯让我开心最后一次全部
删除,或者就流出之类”,并不断恫吓:“不然你要我直接传给男朋友还是谁吗”、“你
难道希望我传给你男朋友还是同学朋友吗”,希望A女裸体与其视讯。
A女不堪其扰报警处理,张男在审理时坦承犯行,并与A女达成和解,请求依刑法59条减刑
;合议庭查出,张男有妨害性自主前科,且该案第二审宣判不久,就以类似手法再犯本案
,戕害未成年少女,不认为有何可悯恕之处。
合议庭审理后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的电子讯号”罪及“胁迫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
的电子讯号未遂”罪,判处张男4年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