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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激战嫩24岁小三2回合!偷拍“交换体液片”:我要自保 正宫播影片她才知
记者陈韵如/苗栗报导
林姓女子在某医院工作时,认识了大他24岁的徐姓人夫,2人因此发生婚外情
而徐男还在2人发生关系时偷拍下影片
而林女直到被正宫提告妨害家庭才知道自己被偷拍,气得怒告徐男妨害秘密。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徐男3个月徒刑,林女再提民事求偿,法官也判他须赔偿20万元。
判决书指出,相差24岁的林女与徐男因工作而认识,还发生婚外情
而2016年7月间2人到苗栗一间摩铁大战了2回。
期间,徐男未经过林女同意,就擅自拿手机录下2人的亲密影片。
直到徐男妻子发现2人奸情,并提出画面为证时,林女才知道自己遭到偷拍
而最后不仅遭到法官判刑,身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因此决定怒告徐男妨害秘密,并求偿60万元。
不过,徐男到庭时,矢口否认偷拍
辩称案发前一天林女在考试,并未外出也未与他碰免
何来有偷拍的行为存在,且偷拍的影片中,没有明显特征可以证明就是他。
然而,法官调查,徐男在检方侦查时曾表示
“当时我认为林女对我有意图,为了防止日后对方跟我上法院,为了蒐证才拍下影片
是将手机放在桌上,镜头对着床,拍到的内容是我跟她发生性行为的场景
只是要证明林女是自愿跟我发生性行为,不是受我胁迫,因为我们年纪差很多”等。
法官审理后,认定徐男罪刑,并将他判刑3个月
而林女再提民事求偿,法官最后判徐男须赔偿她20万元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25/1722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