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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12:01 联合报 / 记者赖郁薇/高雄即时报导
街头出现猥亵恶男!高雄市陈姓男子去年10月间在路上游荡,瞥见陌生女子路过,顿时把
持不住色欲、尾随女子,大庭广众之下急着脱裤“打手枪”解欲,还将污秽体液甩到女子
上衣。高雄地方法院近日依公然猥亵罪、毁损他人物品罪,分别判处陈男有期徒刑3月、
50日,各得易科罚金9万元、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25岁陈男去年10月鬼祟在骑楼乱晃,发现有陌生女子就见猎心喜,裸露下体自
慰,还让体液沾到女子上衣。好心的工读生目睹陈男恶心行径,急忙通报被害女子,女子
这才惊觉遭猥亵,花容失色报警处理。
被害女子控诉,当下丝毫没有察觉对方躲在背后手淫,是有好心的工读生全程目睹、提醒
,才知道自己背部遭抹上体液。
陈男到案坦承猥亵,但否认碰到女子,辩称只是把体液“甩”到女子背上。简易庭认为,
被害女子没感觉到被涂抹体液,是在路人提醒下才知道这些情节,以此难判断陈男有时记
碰触到她身体。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被害女子、目击者工读生都指证历历,且陈男也坦承手淫,又有现场
采证照片佐证,陈男涉犯公然猥亵、毁损他人物品罪,罪证确凿。
高雄地院认为,陈男是有相当社会经验的成年人,但仍控制不住性欲,就在大庭广众之下
,贸然裸露身体,造成往来民众惊扰,还让体液玷污女子衣物,造成被害女子心生恐惧,
实在相当不应该;但衡量陈男患有焦虑症、强迫症,犯后坦承犯行,依公然猥亵罪、毁损
他人物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月、50日,各得易科罚金9万元、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