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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完KTV直奔旅馆!工人趁醉“性侵传播妹”得逞…赔不起50万下场曝光
记者黄可昀/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107年和朋友到连锁KTV欢唱
几杯黄汤下肚后,自告奋勇要护送传播妹回家
结果竟是伸出狼爪,和对方搭车直奔旅馆,并趁她意识不清加以性侵
如今被新北市地方法院判处3年2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施男107年8月2日凌晨1点多
和朋友相约到新北一家KTV唱歌,并透过传播公司请来一名女子炒热气氛
随着气氛越来越高涨,传播妹也渐渐不胜酒力倒在沙发上
他便主动搀扶对方搭上出租车,原本说好要送她回家
结果却在5时24分抵达旅馆,趁对方不省人事、无法反抗的时候性侵得逞。
传播妹清醒后,惊觉自己竟然和施男裸身共处一室
怀疑自己遭到对方侵犯,于下午1点离开旅馆并向男友哭诉
两人决定报警处理,警方也调阅了沿路监视器
确认施男当天确实扶著喝醉的她进入房间。
施男事后向法院坦承犯行,并答应传播妹会在109年3月31日前赔偿她新台币50万元
但过程中屡屡跳票,拖了1年多仍未依约履行,只好宣告调解破局。
法院考量到施男职业为工程业、未婚,还需扶养父亲等一切情状
将他以乘机性交罪判处3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至高等法院。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5/16998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