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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14:55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杜男去年在公园见智障女小雅(化名)独处,先购买便当给她吃,再带她到宾馆,胁迫她
为他口交,事后打电话给被害女父亲阿诚(化名),至宾馆接回女儿,阿诚惊觉有异前往
宾馆,小雅向父说出为杜玷辱,杜闻言马上转身逃跑,台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将杜男判刑
7年8月。可上诉二审。
杜男辩称,都是小雅主动,勉强他、对他硬来,他心软并未离开,他对小雅所为均未违反
她的意愿。杜的辩护人辩称杜释出善意帮忙小雅,小雅心存感激而同意与他发生亲密行为
,在现今开放社会颇为常见,她与杜离开宾馆房间到达大厅时,她并未高声喊叫,足证杜
并未违反小雅的意愿。法官不采信,予以判刑。
判决书指出,杜男于去年10月19日,见小雅在中市某公园独处良久,小雅的外裤因经血沾
染有明显污渍, 且行为举止与常人有异,他明知小雅心智缺陷,同日晚间先购买便当供
她食用,以博取她的信任。
杜男再藉要帮她移动电话充电为由,同日晚间骗小雅至宾馆,他先将自身上衣全数脱去,
虽小雅表示反对,仍将她抱至大腿上亲吻,拉高她上衣,亲吻及抚摸胸部,并胁迫小雅为
他口交及打手枪。
当日深夜,杜男使用小雅的移动电话联系她的父亲阿诚,向阿诚表示他出于善意,先行垫
付住宿费用新台币1080元带她至宾馆休息,并协助她将移动电话充电,要求阿诚来接回女
儿。
阿诚察觉有异赶赴宾馆,在宾馆大厅旁椅子上等候女儿询问,小雅旋向父亲表示遭杜妨害
性自主行为,杜闻言立刻转身逃跑,阿诚追赶未果而报警,由警循线查获。
合议庭审酌,杜男为满足一己性欲,明知小雅系心智缺陷之人,且明确表达反对与他进行
性交,仍无视被害人意愿,对她强制性交得逞,严重侵害她性自主决定权及身体控制权,
犯后迄今仍未赔偿,或与被害人成立和解或调解,遂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