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这东西最是无情,既催人老,又欺人年少。
无论你是家里死人还是中了乐透,它都不会为你改变它的步调,一分一秒,更遑论只是女朋友要出国读书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距离陈榆宣布要去日本留学之后,时间已经匆匆过去了两个月,这座城市已经很熟练地从蒸笼转变成冰窖,我们四个人的生活却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无非就是,别人在读书的时候我们在做爱。
别人参加社团的时候,我们在做爱。
别人纠团去跨年的时候,我们在做爱。
甚至连别人去期末考的时候,我们都在家里做爱。
菸味、酒味,潮牌线香的味道,还有一股你知道但叫不出来的腐胺、精胺、亚精胺和尸胺的味道,全部混在一起,变成我们这三个月来最熟悉的味道。
“被当个几科没关系啦,没重补修过好意思说你念过大学啊?”这是老孙的原话。
为了佐证,他还特别单曲循环了黄龄的《痒》,搞得我们成天脑海中都是那骚气的“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
大学二年级,比起大一,好像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那个像抹晨光般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女孩,终究离开了这个破烂的小地方,去往了那自称日出之国但实际上并不是的国家,追寻她的梦想。
送走陈榆的那一天晚上,我跟老孙穿着厚外套,像个白痴般,躺在顶楼的躺椅上面看着根本看不到的星星,总感觉天上会发光的东西都是陈榆坐的飞机。
旁边的小矮桌上面摆着那瓶只剩一半的皇家礼炮跟一袋已经冷掉了卤味。
还有满地的啤酒。
“你说,这到底算不算爱呢?”我看着指尖上的烟慢慢汇入这雾濛濛的天,像是自言自语般地问道。
“你会想她吗?”
“会。”
“她会想你吗?”
“会吧。”
“是囉。”
“是三小。”
“两个人互相惦记,那就叫爱情啊。”老孙一脸智者的模样,谆谆教诲道:“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瞎琢磨,那叫做,犯贱。”
“呸。”我转身,吐了一口口水到地上,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你心里有骆妍吗?”
“有啊。”
“那她心里到底有没有你?”
老孙难得没有讲话,脸色铁青。
“那你说你自己贱不贱?”我是不知道他贱不贱,但我现在的笑容一定挺贱的。
他仰起头,喝了一大口酒。
“话说,那天结束之后,你跟骆妍干啥去了?有啥进展?”我好奇地问道。
从夜店结束那天我陪着张子宁先回家,老孙跟着骆妍去了哪里、发生了什么事,则变成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家伙虽然隔天晚上就回来了,但因为被陈榆的事情分心了,我也没去追问。
要说骆妍就那样被老孙感动地痛哭流涕,大澈大悟,以身相许--基本上我是不信的,要不然我第一时间就能听到老孙不下十万字的自我吹捧;而且真要那样的话,中间还卡了个子宁,老孙的懒葩会抱起来烧,绝对不可能还跟我悠悠哉哉地在这边喝酒。
但要说没发生点什么,我也是不信的。
毕竟那天天时地利人和基本上都在老孙这边,就是一头猪在那种情况下面都能反清复明了,我就不信他会无功而返。
说到这个,老孙脸上的阴郁一扫而空,拉着我,神神秘秘地说了一句:“海贼王。”
我愣道:“三小海贼王?”
“嘿嘿,不知道了吧。”老孙挺起胸膛,非常骄傲地说道:“骆妍她最喜欢的东西,是海贼王喔!”
“喔,是喔,然后呢?”
老孙像泄了气的皮球,躺回躺椅上,无精打采地回道:“没了。”
“你花一整个晚上,就知道了骆妍喜欢海贼王这事?”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老孙点了一根菸,叼在嘴上含糊不清地说道:“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讲人话。”
“喔。”
老孙把香菸从嘴巴上拿下,想了想,用一种自嘲的口吻开口道:“那天如果我拼一点,冲是能冲,但最后我还是缩了,为什么?我这个人,口气很大,本事却很小。到头来,终究只能给一个人幸福,其他的,就只能给性福了--偏偏这两个人都不是光靠我的如意金箍棒就能搞定的,难啊。”
“嗬,你懒叫也很小。”
“干你娘。”他对我比了中指。
我举起了威士忌,直接对着瓶子喝了一口。
“那你接下来怎么办呢。”
“拖着呗。”老孙夹了块冷掉的鸭血,悠悠哉哉地回道。
究竟他的内心是否像表面上那么地风轻云淡,我就不得而知了。
拜张子宁所赐,没有看过张爱玲任何一本小说的我,对她一些经典名言却能能琅琅上口,就好比《倾城之恋》里面有句话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这个世界上,故事何其多。
一个人不能确定自己在别人的故事里,究竟是至关紧要的主角,还是可有可无的配角,但在自己的故事里,肯定都是主角。
深爱一个又舍不得另一个的老孙,有没有本事像豹头一样霸气握拳,喊出我全都要;又或者只能选一个人相濡以沫,另外一个相忘于江湖,那就是他的故事。
治好了恐男症的陈榆出海深造,如果我们的故事是一本小说的话,现在就暂告一个段落,然后她在东京开始她新的故事,我停在原地被曲终人散的寂寞吞食。
至于之后是接续前作,或是无疾而终,书上那短短一句“几年后”,哪里写得出其中的想念跟煎熬。
正当我对着灰濛濛的夜色长吁短叹的时候,后面通往顶楼的楼梯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我原本以为是子宁也没太在意,直到那顶着大波浪卷发的身影停在我面前拿出手机,然后用强烈的闪光灯差点闪瞎我眼睛的时候,我才惊觉不对。
“唷,这么冷的天躺在顶楼吹冷风,我说你们是不是有病啊?”眼前的人看着手上刚得到的偷拍照,语气揶揄,手指在屏幕上写写画画,看来是要发动态。
“高曼宁,妳怎在这里?”借由手机的屏幕的蓝光,我终于看清来者何人,惊讶问道。
“我的直属学弟住在你们楼下啊,期末考完来给他送书,结果整个楼梯间都听得到你们的声音,就上来看看是谁这么没水准。”
高曼宁撩了一下她的头发,很鄙夷地看着那台把《痒》放得震天响的蓝芽喇叭,“而且我刚好有事要找你。”
我摸了摸头发,有些不好意思地道:“陈榆前脚刚出国,妳后脚就杀上门来……妳就这么喜欢我啊?”
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白痴喔,才不是因为那事勒,再说最近我跟男朋友还不错好吗。”
“不然是为了什么?”
“选举啊。”
“什么选举?”我一头雾水,对政治不甚关注的我掐指一算老半天,疑惑问道:“离选举还很久吧,还有,妳满20了吗?”
“不是那个选举。”高曼宁白眼翻的我都为她的眼睛感到疼痛。“是系学会的选举。”
“哦,原来是系学会的选举啊……”我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大腿,然后喝了一口威士忌。“不过关我屁事?”
大学为了体现学生自治,还有教授们也不太管事的原因,通常都会有系学会这种奇妙的组织东西存在,由大三学生充当干部,大二学生充当苦力,来筹办各项诸如迎新、聚会、宿营还有一些杂七杂八可有可无的活动,经费全靠各位干部,在新生刚入学的时候用尽各种传销手段,向那群啥都不懂的愣头青讹诈一笔庞大金额,来维持系学会正常运作。
不过这东西加入全凭自愿,我大二就忙着做爱了,怎么可能还有时间参加这么阳光的活动?
高曼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问道:“你知道谁要选吗?”
我两手一摊:“这我还真不知道。”
“我记得好像是你们班的可乐跟我们班的卷姐吧。”在一边一直没插上话的老孙忽然上线了,问道:“妳是来拉票的?”
无视高曼宁用一种“看看人家再看看你”的眼神看我,被老孙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
隔壁班的可乐本名叫蔡云乐,都说有泪痣的人很爱哭,她却是最爱笑的那种,而且笑容还很甜,往往她一出现,你就能感受到空气充满了愉快的气氛。
卷姐则是我们班的班代,本名严思安,因为大一拿了书卷奖,绰号就从班代变成了卷姐,戴个黑框眼镜,整个人充满了浓浓的书卷味,算是少见的知性型美女。
在大二上学期或多或少会有闲著没事干的人流露出想要参选的意愿,而这两人的确是目前呼声最高的没错。
高曼宁也没有丝毫废话,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会选谁?”
“我喔……”我抓了抓头,道:“卷姐吧,毕竟上课笔记都印她的……”
高曼宁那张脸顿时耷拉下来,道:“蛤,投乐乐好不?然后帮我找学弟妹也投乐乐。”
“为啥?”
“反正就帮个忙吗~看在我面子上,好不--”
面对高曼宁这突如其来的撒娇,我有些猝不及防,说实话真要投谁我也没太大意见,但我见她如此执著还是好奇问道:“不就是个系学会会长,至于吗,现在她们俩呼声最高,到时候没意外也就她们一二高票,一正一副,还能差到哪里去?”
高曼宁先是对我眨了眨眼睛,试图萌混过关,但见我不为所动,于是叹了一声,从地上捡了一瓶啤酒,打开喝了一口,严肃道:“我问你啊,我们这系同届的,你觉得谁最好看?”
“那还用说?肯定是我家陈榆。”我毫不犹豫。
“还有我家骆妍。”老孙连忙补上。
“呃,好,除了你们家的沉鱼落雁之外呢?”高曼宁扶额。
我沉思了起来,毕竟我们学校是出了名的美女如云,而我们系又是其中的最大供应商,一个班里五六十人,只有八九个男生,女生各各都在平均线以上,突然要说一个除了沉鱼落雁外最好看的人选,一时间还真有点左右为难。
不过幸好机智的老孙很早前就预料到这种别人问起却不知道如何介绍的状况,在男生群组里面发表了一首打油诗,强行押韵了11位各有千秋的妹仔,一时之间收获了许多“好湿好湿”的夸赞,甚至流传到大一学弟的群组去,可谓诗仙再世。
于是我喝了一大口酒,豪迈地大笑三声,道:“这还用问?无非是沉鱼落雁跟无双,黑白无常任糖糖,高赛可乐配红妆,还有卷姐跟猫娘!”
显然高曼宁也被老孙的文采给震慑,目瞪口呆了一会儿才看向老孙,呆道:“你写的?”
老孙双手抱拳:“正是在下。”
“我是哪个?”
“……”我跟老孙互看一眼,异口同声道:“高赛。”
“干。”
高曼宁喝了一口啤酒,揉了揉太阳穴,无奈道:“好啦,反正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愿闻其详。”
“说来话长。”
“长话短说。”
高曼宁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家可乐她输不起。”
“?”
抱歉,妳这个解释太精简了,我有点听不懂。
高曼宁像是看出我的无知,淡淡地道:“你们班书卷奖是思安拿的,我们班是可乐拿的。”
“欸?!看不出来她那么猛欸!”我讶异道,毕竟实在很难把那个总是笑得跟麦芽糖一样的女孩跟书卷奖这种东西联想在一起。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高曼宁又喝了一口啤酒,语重心长地道:“乐乐她就觉得很不公平,怎么大家都只知道严思安会唸书,都不知道她会唸书呢?明明她比外貌也不比她差,怎么严思安还有知性这个属性,她就只能当个爱笑的女生呢?”
“我草,这样也要争?”换我跟老孙目瞪口呆。
老孙吐槽道:“要不给她改个绰号叫卷娘好了,辈分还高卷姐一辈勒。”
“她才不会接受勒。”高曼宁摇摇头,说道:“而且思安四处给人家借笔记去印,很多学弟妹也受她帮助,隐隐约约有种快要成为沉渔落雁之外的无冕之王了,乐乐很不爽,后果很严重……所以,帮个忙呗?”
“不帮。”面对这么麻烦的事,我自然是义正词严地拒绝道:“这种事,就是堂堂正正的对决吧?如果我帮了,那这样还算她可乐赢过卷姐吗?我觉得……”
高曼宁幽幽地插了一句:“她说如果她选赢了,可以考虑陪你睡。”
“……我觉得可乐这种愿意付出一切来击败对手的精神太令人感动了,所以我一定会动员所有人来帮可乐拉票的,告诉她放心吧!”
“喂你的底线呢?”高曼宁这个晚上不知道翻了几个白眼。
我笑了笑,点起了一根菸。
“如果真如妳所说,现在陈榆走了,骆妍又不争,那么可乐跟卷姐争的,可不只是系学会会长这么简单啊。”
我起身,从顶楼的女儿墙外望下去,只见路上寥寥行人,和要亮不亮的路灯。
“这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
“女神争夺战啊。”
我笑了笑。
看来一个人的故事,无论炸死了谁,只要不是炸死自己,那么真正的故事,都只是才正要开始。
毕竟,在这个年纪,多的是无处安放的青春。
--第一卷,完。
***
八万余字,勉勉强强是一本实体小说该有的字数。
虽然中间还有零碎发生一些琐事,但认真要写绝对会没完没了的,再说结束在20章也好……
毕竟数字漂亮嘛。
再说了第一卷的定位就是写陈榆的故事,该介绍的介绍了,该做爱的做爱了,该解谜的解谜了,不该留学的去留学了,多写也没什么意思。
人生与小说,有时候都要接受那些让你无能为力的“有缘无份”。
第二卷主要是系学会会长选举跟宿营的故事,而且绝对会比第一卷还要糜烂许多,第二卷有了,第三卷与第四卷也会有,毕竟文浩的整个大学生活,就是一出一步步走向沉沦的悲情喜剧。
只是我暂时不想写了。
写文其实是件很伤脑筋的事情,或许在你们看来像是随兴的胡说八道,每个字其实都是我斤斤计较、一一衡量后才写出来的,所以这些文字组成的文章,就是我的宝贝。
而我就像是个幼稚的孩子,想要跟大家炫耀我的宝贝,观众太少的话,难免有些无趣。
当你花三四小时写出来的一篇文章,还不如别人三秒钟的自拍来得讨喜,任谁都会有些无奈。
虽然说这也是长大的一环,但我还不想长大,我还想当个自以为是地把自己最厉害的破烂炫耀给大家看的屁孩。
所以说我预计转换跑道先写本玄幻什么的,看看会不会有更多人喜欢。
别看我这样好像脑袋里都是精虫一样,其实我的胸口中也有一片江湖啊。
那这个白浊象牙塔的故事,就等到我那边结束后再来继续写吧。
不过如果那边也失败的话,估计我不会再写任何文章了吧哈哈。
当然,有出版社干爹喜欢我这篇文章的话,别说四卷了,四十卷我都愿意写给您喔<3
最后,感谢这个月来听我说故事的大家。
没有大家的推文,估计我第二话就断更了,人类的心其实是很脆弱的阿。
大家在讨论我笔下人物的感觉,简直跟看到喜欢的素人片一样鸡动。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
那我们就,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晓囉。
PS. 那个如果SWAG愿意找我当编剧的话,我也是很愿意上车的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