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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700元与国中妹上床 爽完遭求偿8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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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男子只花5700元与国中妹性交易,爽完遭国中妹母女合计求偿889万余元。
(情境照)
2020-03-24 18:50:24
〔记者温于德/台北报导〕男子阿成被控花5700元与国中少女阿美性交易,
害阿美事后患重度忧郁症,必须看病、住院,被阿美及其母亲提告求偿共889万余元。
士林地院审结,判阿成应赔偿阿美25万元,但阿美母亲提告已逾2年时效,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阿美与母亲透过律师主张,2016年6月间,阿成透过微信认识阿美,明知阿美未成年,
当月21日仍载阿美赴旅馆性交易,导致阿美事后罹患重度忧郁症,精神状况极不稳定。
阿美母亲强调,精神状态不好的女儿后来为此住院十余次,并由她陪同在旁,
避免阿美自残,故阿美向阿成求偿589万8070元;
她也因为阿成行为导致精神上痛苦,向阿成求偿300万元。
阿成辩称,阿美2018年9月18日才提本件告诉,已罹于2年时效,
另阿美与他性交易后仍多次邀约他,且不能仅凭阿美片面之词就指摘他强制性交。
阿成也说,阿美有精神疾病相关病史,诊断证明书上也未载明病状原因,
故难认与性交易有因果关系,另他即便有错,也请法官审酌他已遭判刑4月,
并审酌他的资力,赔偿金额应以3万元为宜。
法官认为,阿美请求权起算日应自2016年10月21日起算,
故2018年9月18日提起本件告诉并未逾2年时效,
但阿美母亲于2019年3月19日才加入本件诉讼求偿,则已逾时效。
至于阿美是否遭性侵害,法官观察微信内容后认为,
阿美多此询问阿成“你有2万吗?”、“可以帮我吗?”且未在对话过程指责阿成性侵,
还称“你有钱再约”,故阿美是否遭阿成性侵,值得怀疑。
法官也说,原告虽主张,阿美患精神疾病责任都在阿成身上,
但阿美2016年5月就曾与2名男子性交易,
另根据阿美病历,阿美在校遭学姊霸凌欺负,
又被不明男性网友性侵,甚至有被喂毒的可能,导致精神病日益严重,
故不能仅凭诊断证明书就认定阿成害阿美患精神疾病,驳回医疗费用及看护费用请求。
不过,阿成与年仅15岁的阿美性交益,已造成阿美精神上痛苦,
审酌阿美当下是国中生,身心尚未成熟,判阿成应赔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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