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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够够!捡尸嫩妹两度硬上 渣男还偷她钱付房费
2020-03-20 00:30
记者杨忠翰/台北报导
桃园市1名陈姓男子,先前偕友到KTV欢唱,席间嫩妹小敏(化名)不胜酒力醉倒,陈男
假意要送她回家,却开往汽车旅馆休息,并两度硬上小敏得逞,陈男还偷拿她皮包内的
1千元,藉以支付摩铁房间费用;事后小敏不甘受辱,愤而对陈男提出告诉;陈男允诺赔
偿40万元,顺利与小敏达成和解;桃园地院遂依乘机性交罪、窃盗等罪,分别判处3年2
月徒刑及拘役30天,全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2018年12月27日凌晨3时许,陈男在桃园某KTV欢唱时,瞥见小敏酒后意识不
清,自告奋勇要送她回家,却搭车前往汽车旅馆开房间,但陈男不想花自己的钱,竟打
开小敏随身皮包,并窃取1千元支付房费;陈男见小萱无力抵抗,顿时色心大起,先脱去
对方身上衣物,再强行硬上2次得逞;小敏醒来后惊见自己衣衫不整,而且独自睡在旅馆
房间,直觉自己遭人侵犯,随即打电话报案,全案才得以曝光。
▲陈男捡尸嫩妹两度性侵,还偷走她的钱支付房费。(示意图,非当事人/资料照)
陈男应讯时坦承性侵、偷窃等犯行,KTV员工亦证称,他有看到陈男带着小敏一同离去,
旅馆监视器画面也拍到两人身影,而且当时小敏明显醉到不行,并呈现需人搀扶的姿势
;陈男律师则说,陈男多年从事正当工作,因一时冲动性侵小敏得逞,犯后已知悔悟,
并允诺赔偿40万元,顺利与小敏达成和解,请求依刑法59条减刑,并给予缓刑。
法官认为,小敏庭讯时供称,陈男行为造成她一辈子的伤痛,因此不愿意原谅对方,与
律师所述有所违背,陈男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趁小敏酒醉时窃取财物,又不顾对方性自
主权,两度性侵小敏得逞,遂依乘机性交、窃盗等罪,分别判处陈男3年2月徒刑及拘役
30天,拘役部分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