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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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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13:09:57〔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
王姓男子在前年7月间,在某会馆按摩时,
先伸出咸猪手抚摸女按摩师小兰(化名)胸部、大腿内侧及下体,
后来更不顾小兰抵抗、拒绝,强行脱去她的裤子强行硬上,
被害者不甘受辱报警处理,王男辩称有询问小兰可否进行“法式”按摩,
就是代表性交易之意;
新北地院合议庭不采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王男3年2个月徒刑。
检警调查,前年7月29日晚间8时许,王男趁按摩时,
先伸手抚摸女按摩师小兰的胸部、大腿内侧及下体,小兰吓傻斥责:
“不要这样做,我不喜欢,请你尊重我”,
不料,王男竟强行脱掉小兰裤子,强行性侵得逞。
小兰不甘受辱报警处理,怎料,王男竟辩称,当时曾询问小兰可否进行“法式按摩”,
也就是性交易之意,两人是你情我愿,非强迫性交。
不过,小兰指证历历,她的男友也说小兰遭侵犯后,曾情绪激动地诉说委屈,
另外,小兰事后曾传讯斥责王男,明确表示:
“你将生殖器放入我的生殖器的时候,我是有推开你的,我也有拒绝你,
跟你说我不要,我不喜欢,也请你不要为难我”、
“我真的一年前是柜台小姐,我没有接触按摩的小姐”、
“我不知道法式,我不知道你说的法式是这种”。
不仅如此,由于王男还有“说法前后不一、未通过测谎”情形,
加上小兰之前是柜台小姐,根本不清楚何为“法式按摩”;
合议庭审理后判定有罪,审酌王男否认犯行,但有跟小兰达成和解,
愿意赔偿35万元,因此判3年2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