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高校女遭“蒟蒻”袭臀 转身惊见痴汉下体“浮肿”怒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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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0年3月5日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一名长相甜美的高校女,去年搭捷运板南线前往西门站途中,
在车厢内遭袭臀,她转身查看站在她后方的痴汉,竟发现其裤子拉链处异常“浮肿”,直
觉遭痴汉以下体顶撞,趁机拿手机拍下痴汉的长相报案提告;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定金
姓男子涉有重嫌,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将他起诉。
一名高校女去年搭捷运从台北车站往西门站方向前进,当时她站着低头滑手机,没注意到
危机重重逼近,突然间感觉到屁股疑似被“蒟蒻”般,要硬不硬、要软不软的异物“撞击
”,本能地往后一探,竟发现痴汉在她后方图谋不轨。
她将视线从痴汉的脸部往下一看,发现痴汉的裤档拉链处,竟出现疑似勃起的“浮肿”反
应,直觉遭痴汉袭臀性骚扰,便先故作镇定,趁列车从西门站开往龙山寺站的途中,趁机
将后方痴汉的面容拍下,随即于龙山寺站下车,并将照片提供给站务人员报警逮嫌。
检警根据女学生提供的事证,并比对悠游卡进出站纪录及监视器画面,循线逮获涉有重嫌
的金男到案,考量女学生与金男互不认识,没有诬陷金男涉案的动机,且金男也对于涉案
情节避重就轻,认定他对女学生性骚扰的嫌疑重大,考量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因此将他起
诉。
起诉法条包括,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
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万
元以下罚金。由于女学生仍未成年,金男另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第1
项,加重其刑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