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小王“中出内射不戴套” 咸溼对话成偷情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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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简易庭法官依民事诉讼“证据优势原则”,认定两人偷情已侵害丈夫权益,
判蔡男应赔14万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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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11:38:39〔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
蔡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结识已婚人妻,两人多次相约做爱,
丈夫发现妻子出轨提告妨害家庭,但因证据不足,被检方处分不起诉,
丈夫再提民事求偿,高雄简易庭法官依民事诉讼“证据优势原则”,
认定两人偷情已侵害丈夫权益,判蔡男应赔14万元。
判决指出,王姓男子日前发现妻子疑似有外遇,
在手机交友软件上与一名“学长”蔡男互动密切,甚至妻子还抱怨对方
“我从去年11月中跟你认识,到今年4月中最后一次跟你做爱,
我的记录是做了7次,这7次你都没有戴套也有几次内射,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怀了你的小孩怎么办?”
王男认定妻子出轨,提告妨害家庭,但蔡男否认犯行,坚称只是打嘴砲,
没有实际发生性行为,而王男也提不出其他具体事证,因此被检方处分不起诉;
王男不死心,再提民事求偿30万元,开庭时,蔡一样否认偷吃人妻,
还拿出检方的不起诉书,证明自己没有妨害对方家庭。
但法官认为,民事诉讼采取证据优势原则,
与刑事诉讼采“毫无合理怀疑”之严格证明法则程度不同,
不以达到无合理怀疑程度,始可认定事实;
而王妻作证时坦承偷情,足以证明蔡男确实在知悉女方仍与他人有婚姻关系时,
仍发生7次性行为,加上两人对话纪录也显示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关系,
因此判蔡须赔偿王男14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