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姓男子将美籍交换女学生带回家,被控违反她的意愿口交、性交,她报案,检察官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张;张辩称无罪,法官审理认为,被害人“事后”与张去吃拉面,传“谢谢你带我去吃我吃过最好吃的拉面”信息给张,与一般被害人反应不同,判张无罪。可上诉。
检方指控,张曾赴美国当交换学生结识被害人,被害人2018年8月来台寄宿,与张联系,2018年9月18日,张约她在台北市大安捷运站附近用餐,张以没带钱为由返回住处,在住处内对美籍交换女学生强制性交得逞。
法院开庭,张承认被害人在家帮他口交、与她性交,否认犯行;张说,被害人主动与他发生关系,之后两人去吃拉面,“我们关系融洽”。
被害人侦查中称,张问她“爱不爱我?”,她僵在那里;张抓她的头强迫她口交,“从头到尾都是被压在床上”;被害人审理时却称,“口交时我坐在地板上”,法官认证词有瑕疵。
此外,法官查证被害人与张的文字通联纪录,她在“案发后”与张去吃拉面,回家后,用英文传信息给张说,“谢谢你带我去吃我吃过最好吃的拉面!每当我与你在一起,我觉得很愉快”,显示她对张持肯定的评价;“案发隔日”,被害人又传“…两年前我被强制性交了。我以为我可以跟你约会,但我并没有真的准备好去跟人约会…”的信息给张等。
法官认为,根据被害人表意,她原本以为可与张“约会”,代表她与张交情好,之后减少与张联系,是想起先前被性侵,不是因张对她有强迫行为,张犯罪事证不足,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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