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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16:40 联合报 / 记者蔡维斌/云林县即时报导
云林未成年少女从小学四年级到国一,被她称为“干爹”的母亲同居男子,合计共性侵约
96次,直到被害少女得知连她未成年的朋友,也被干爹灌醉伸狼手得逞,一怒之下,去年
揭露干爹兽行,云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罚共判他7百多年,两案合并
应执行22年。
53岁男子,104四年间和离婚育有一男一女的妇女同居约2年,妇人的子女称陈男为“干爹
”,四人同居生活和乐。
后因男子卖掉房子,搬回老家居住,同居妇人才带着子女也回自己娘家居住,两人分居后
,妇人的子女不满舅舅老爱和家人争吵,于107年间,先后再逃家跑去和干爹居住,直到
妇人的女儿,去年将被干爹连续性侵之事爆出来,妇人才报警处理。
被害少女向检警指称,她从小学四年级起到六年级,和妈妈一起和干爹住一起不久,干爹
常利用母亲不在时,性侵她得逞,平均1月有3次以上,有次载他们去海边玩,也趁大家不
注意,在车上性侵得逞,2少女被性侵达约96次。
检警指出,由于男子疼小孩,平时也常搂搂亲亲,表现很亲暱,致母亲也不以为意,虽少
女曾透露干爹碰她身体,但母亲以为可能不是故意且也没有证据,就没予追究。
直到前年,被害少女的朋友来找她玩,和干爹相识后不久,干爹竟将她朋友灌醉后伸出狼
爪,先后得逞5次。后来,被害少女指称,她升国中后,对干爹的性行为更感恶心,曾用
刀片割自己的手脚、舌头自残,后来得知连她的朋友都受害,她无法忍受,才将事情爆发
出来。
男子称两女子都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但不为检察官接受,被害少女的哥哥也证称他们曾
四4人共床,晚上有时感觉床在动,他妹妹原睡在他旁边,但睡醒变成睡在干爹那边。检
方起诉并求处重刑。
云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罚判每罪田7年4月,共性侵96次,合计判717年
又4月,另一少女被性侵5次,每罪3年4月共计17年。两罪合并应执行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