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两个月内遭养父性侵6次 痛不欲生向母哭诉揭恶行
2020-02-16 09:08 联合报 / 记者王长鼎/新北即时报导
新北市15岁少女于2年前遭养父猥亵及性侵多达6次,少女向母亲哭诉才揭露养父恶行,新
北地院日前依依加重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个月,且宣告不得缓刑与易科罚金及
不得易服社会劳动。示意图/Ingimage
新北市15岁少女于2年前遭养父猥亵及性侵多达6次,少女向母亲哭诉才揭露养父恶行,养
父到案后矢口否认犯行,因犯行明确,新北地院日前依加重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判刑3
年6个月,且宣告不得缓刑与易科罚金及不得易服社会劳动,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15岁少女因母亲改嫁而与养父同住,2018年2月至4月间,趁少女睡觉或在
房间念书时,竟对少女强制猥亵及性侵多达6次,少女发觉后虽强力反抗仍因力量不够,
当下都无法逃出养父魔掌。
少女不堪其扰,向母枧哭诉才揭露养父恶行,由母亲陪同向警方报案提告并验伤。养父到
案后,矢口否认犯行,辩称都是少女乱说的。
由于被害少女指证历历,新北地院日前依依加重强制性交及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6个月,且
宣告不得缓刑与易科罚金及不得易服社会劳动,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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