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捐血活动获奖 狼父猥亵女儿躲过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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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020年1月30日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离婚2年多男子,以检查发育为由,涉嫌抚摸就读国小女儿胸
部,被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刑3年10月,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后,改判徒刑2年,并
宣告缓刑4年,理由是他长期参与捐血活动获奖等,可上诉。
这名父亲与妻子分手后,约定就读国小的女儿由妻子监护、扶养照顾,但每个月第2周周
六晚上至周日晚间,他可探视女儿并带她返回居所同住1天。
2017年6 月10日、11日,被告在高市住处2楼房间,以检查发育为由,迳自伸手进入女儿
衣服内触摸胸部,被害人虽表示“不要”等语,他却未理会仍持续动作,直到她拨开其父
之手始作罢。
此外,同年12或13日,被告又趁仅2人相处之际,再度萌生色欲,先移开女儿放在胸前交
叉防卫的双手,再将伸手抚摸胸部,其女因感到不适而用力推开他的手后,表示“我不喜
欢这样”等语,被告始停止,并要她不要跟妈妈说。
高雄高分院合议庭指出,被告获得女儿谅解,已撤回告诉,并审酌被告没有前科,又长期
参与捐血活动,获得台湾血液基金会绩优状、卫生福利部奖状,足认被告素行非差,平日
不是没有无助人之心,宣告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