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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袭胸女子还自慰 露鸟侠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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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男出狱后恶性不改,假借问路对女子袭胸,还在公共汽车站牌“露鸟”,
新北地院判邱男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罚金30万元,可上诉。示意图。(资料照)
2020-01-11 15:51:10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2006年至2018年多次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的邱男,
前年4月出狱后恶性不改,又假借问路,对女子袭胸,还在公共汽车站牌“露鸟”自慰,
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机性骚扰罪及公然猥亵,判邱男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罚金30万元,
可上诉。
判决指出,前年9月24日晚间8时许,邱男骑乘机车行经新北市树林区,
假装向一名落单女子问路,却趁机触摸女子手臂、肩膀、胸部,摸完后随即骑车逃逸,
12分钟后,又在防火巷裸露上半身及生殖器,给该名女子看,女子吓得花容失色,
连忙报警处理。
去年5月5日跟6月13日,邱男又分别在新北市土城区、三重区公共汽车站牌处,
脱裤后对2名等车女子自慰。
法院审理时,邱男辩称“不晓得”、“不确定”这些行为是否是他所为,否认犯行,
但法官依监视器画面及被害人指证,不采信其辩词,
认为他屡次因公然猥亵、性骚扰判刑,却又重蹈覆辙,显然欠缺法治观念,
因此依乘机性骚扰罪,判他有期徒刑4月;公然猥亵罪12个月;
合并执行刑1年,均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