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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9 19:02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已婚的沈姓工程师遭控6年前与14岁少女交往,分手后他要求继续发生性行为遭到拒
绝,竟把少女的性爱画面传给她的新男友;去年沈再和一名13岁国二少女交往,少女不堪
沈逼迫自拍裸照,告知校方才揭发恶行。高雄地院审理后,依制造未满18岁之人性交行为
电子讯号罪等,重判8年4月徒刑,可上诉。
国二少女及父母也对沈姓工程师求偿精神慰抚金共350万元,雄院考量后判赔少女30万,
少女的父母各10万元,共5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在面板厂当助理工程师的沈姓男子,2013年间在网络交友软件认识仅14岁的少
女,童年10月到隔年1月间,沈到少女家中及嘉义、台南的旅馆开房性交共4次,期间还录
下性爱过程,之后诱使少女自行以手机拍下裸照传送。
不过2014年1月两人分手后,沈姓男子不满少女交到新男友,以手中握有少女的性爱照片
及影片,要求少女再次发生性关系,少女拒绝后,沈竟真的把档案传给她的新男友。
沈姓男子去年8月又透过交友软件认识13岁、还在读国二的少女,3度性交还录下性爱画面
,少女也依他所愿拍传裸照,但今年3月间少女有意分手,称“手机会被家人察看”拒拍
裸照,并不愿再联系,沈却继续胁迫“我握有裸照!”少女只好将此事告知校方。
检警进而清查出有2名少女受害,沈姓男子也承认犯行,合议庭依相关对话纪录、沈姓男
子云端硬盘截图档案认为事证明确,痛批他手段恶劣,考量他虽认罪却没达成和解,依犯
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性交罪、制造未满18岁之人性交行为电子讯号罪、强制未遂罪等
,共判刑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