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吓到尿裤!性侵131次女儿沦性奴 交男友兽父还想勒死她

楼主: free5566 (法老王)   2019-12-24 14:57:32
大家好,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说到兽父,真的是人神共愤,每每提到兽父,乡民、网友们总是一片挞伐
(是说为啥日本的乱伦片为啥还这么多人看?)
在本来应该是最安全的家里,本来应该是最疼受自己的父亲,却狠下毒手,
这对于受害人而言,是很可怕的事情,也常会导致受害人一些错误错迷思:
像是爸爸是因为爱我才会这样,所以会有一种爸爸只是不小心犯错的错觉,
而常常是选择原谅爸爸(此点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后面再讲)。
加上爸爸常常是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所以常会在兽父的新闻里看到妈妈的隐忍,
甚至会叫受害人要忍耐,免得家里失去经济来源而陷入困顿。
另外,就算兽父就算不是以强迫的方式,而是经过受害人的同意,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两
厢情愿,可是事实上一个从小到大教养自己的人,有一天提出一个不正常的要求的时候,
受害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反抗?尤其是很多时候都是兽父以零用钱、零食或是礼物来交
换,受害人一开始是因为被这些好处引诱,后来发现这是不对的事情之后,则是对自己产
生厌恶,而不愿或不敢告诉其他人,因此到底还有多少兽父,真的是无法得知,可以肯定
的事绝对比被报导出来的要多很多。
即使是一般的性侵案件,在法院的审理时就有很多很无奈的事情。
因为性侵案件在证据蒐证方面常常是比较困难的,常常澡一洗就什么都没了,而且通常没
有第三人在场,所以不太会有证人,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在是难以知悉,法官的心
里常常会有:“到底是被告狡辩,还是被害人诬陷”这种小剧场,再加上台湾法治教育的
不足,很多自以为是受害者的告诉人,以为同意上床但没有经过自己同意就内射也算性侵
,或是自愿跟别人上床后,“愈想愈不对劲”就可以提告,
导致法官的心里常常会有:“到底是被告狡辩,还是被害人诬陷”这种小剧场。
再加上台湾人对于性事虽然日渐开放,不过常常还是对于性犯罪的受害者投以异样眼光
让受害者不愿面对冗长的诉讼程序,虽然目前有制度来减少性犯罪的受害人到法庭上把
受害的过程重新叙述的次数,也可以选择不出庭,但是审理的时间还是一样冗长(又要慎
重来保护被告,又要迅速结案是不可能的),在心理上的压力十分的沉重。法老王就曾经
处理过一个案件,“被害人”其实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醒来后从身边的情
状来推断自己受害,然后就搞到忧郁症,事实上被害人的记忆中根本没有受害的记忆,
单凭社会大众所赋予的价值观就足以让被害人患上忧郁症,可以知道性犯罪的被害人承
受的压力会有多大了。这样沉重的压力也导致被害人对于提告这件事裹足不前,更别说
是兽父或兽母案件了,想想要挺身对抗生育自己的父母,那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然后如果是兽父案件,也会遇到一个难题,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兽父常常是家里的经济支柱
让兽父去关,家里的经济可能更陷于困难,而且就算要兽父赔钱,如果兽父没有存款,
又被抓去关也没办法赚钱,那是要拿什么来赔?这也造成有的判决会以兽父有悔悟之心,
而让兽父可以缓刑至少不要让整个家庭的经济陷入困境。当然,这种新闻就会被正义感满
满的乡民嘘到爆,不过会出现这种判决也是有法官的考量,要说这样的法官是恐龙,也是
有点说不过去,不然这些乡民这么厉害,想个解决的办法啊!什么?叫国家拿钱帮他们?
那又要被骂说是我们拿钱去帮助这些兽父养家,而且国家哪来这么多钱啊?又要政策买票
又要老人年金,健保又不能倒,退休金也要发蚊子馆也要盖,是要抽多少税才够啊?总之
这种兽父案件要考量的因素这么多,怎么判也不能让大家满意,于是法官干脆就遮住耳朵
依自己的想法去判,然后再让大家骂他是恐龙法官......。
最后想起来这里是西斯板不是八卦板,来个西斯点:
曾经看过一个案件,根据未满十六岁的被害人自己的陈述跟兽父的说法,
曾经有几次是被害人自己主动要求的......,总觉得这种剧情好像在哪里看过......。
PS 选举期间八卦板po文权限被提告到1500次,真的很让人烦躁,想回文都没办法......
※ 引述《orz44444 (阴人不应该向阳人装熟~~)》之铭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43300
: 2019-12-23 11:10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 高雄一名男子性侵女儿4年,屡称“这次做完就不会再这样”,却动辄以“公开父女乱伦
: ”迫女儿当性奴。女儿打113专线求救获安置,但去年3月父亲违反保护令,到安置机构附
: 近拦截,先骑乘机车撞倒她,再扯女儿头发、将她带回阿嬷家性侵;当他得知女儿交了男
: 友,怒用充电线勒她脖子说“如果妳没有死,我就没有活路可以走”。
: 高雄地院依131个强制性交、1次强制性交未遂、杀人未遂、违反保护令等罪判这名父亲30
: 年徒刑。高院高雄分院撤销杀人未遂部分,从8年改判为7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 。
: 受害女子今年已20岁,母亲在她5岁时离异,但仍住在一起。父亲平时对女儿管教严厉,
: 经常体罚她。
: 2014年2月起,父亲威胁读国中的女儿性交,第一次时说“碰也碰完了,这一次做完就不
: 会再这样”,还因没能成功“插入”而气得边摔衣服边说“妳为何不好好配合?”。父亲
: 食髓知味,之后接连逼迫女儿跟他发生性关系,还威胁若不听话就公开父女间的乱伦关系
: ,女儿只能任由摆布。
: 父亲性侵女儿,却还传短信希望女儿能“拜祖先”,称“希望妳们以后能继续拜祖先,一
: 直传承下去”,还说“别让我认为还有一丝希望,我心已死,万般皆空。”,表现得像是
: 慈爱的父亲。
: 去年3月8日,父亲连拨十几通电话找女儿,质问“一定要搞成这样吗?为什么没有活路?
: 我要在学校外面广播,让大家知道我们的事”。女儿受不了,打电话向113求救,高雄少
: 家法院命父亲不得再跟踪、接触女儿,但他却恼怒,埋伏抓人性侵。
: 女儿泣诉,有次升高二的暑假,因天气闷热她下体搔痒,爸爸借口要帮她抹药膏,结果又
: 硬扳她下体性侵,她还因此流血;妈妈返家撞见,爸爸连忙解释“我只是在自慰,保证不
: 会再犯”。她说,不敢和妈妈说实话,都上高中了,还因惧怕而尿裤子。
: 这名父亲坦承和女儿交媾,但声称“女儿都同意”,没有违反她意愿,至于拿充电线勒女
: 儿脖子,则只是想“吓唬她”,没有致人于死的想法,况且女儿叫了声“爸爸”,他就松
: 手了。
: 二审认为,被害人被安置时,曾因觉得人生无望而想跳楼,幸被拦下,医师诊断她有重郁
: 症合并精神病特征和创伤后压力症。合议庭认为,这名父亲罔顾人伦性侵女儿,还因她结
: 交男友而气得勒她脖子,衡量因己意中止未遂,这部分判7年徒刑。从2014年2、3月间至
: 2018年3月,这父亲共犯131次强制性交和1次强制性交未遂,法院认定次数确实无误;因
: 刑度略变,本件将由检察官声请定应执行刑。
作者: eyesg (彌十郎)   2019-12-24 15:05:00
这西施点完全不行 金城武 你醒醒还是给个推 但是西施点真的母汤
作者: deadeyes (Joker)   2019-12-24 16:00:00
听起来真棒
作者: edison0927 (爱迪生)   2019-12-24 16:13:00
谢谢分享
作者: dogiJ   2019-12-24 16:20:00
认真给推
作者: cornerneko (奶茶花)   2019-12-24 16:59:00
不能怪人吧,你们老鼠屎一堆,社会观感当然差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   2019-12-24 17:18:00
可以请版主代PO吧?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9-12-24 18:17:00
台湾的法官素质算不错了,检察官的问题其实比较多......很多案子明明就是检察官搞乌龙,结果是法官被骂
楼主: free5566 (法老王)   2019-12-24 18:27:00
原来还有代po这招!
作者: Xnbzkd (Gaierui)   2019-12-25 10:42:0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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