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女控诉遭掰腿硬上 法院不信瘦男能完全压制判无罪
2019-12-13 14:04联合报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被女网友控诉,在汽车旅馆强推上床,还摀住嘴、掰开腿硬上得逞,但陈喊冤2
人是你情我愿,对方还提醒他要“记得带戴套”,法院认为,女子配合陈一起找摩铁休息
,也没立刻呼救、逃离,证词也多有瑕疵,参酌她159公分、80公斤,陈体态偏瘦应无法
完全压制,判处陈男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陈男2017年11月18日开车从嘉义北上桃园找女子见面,2人约在中坜火车
站一起到汽车旅馆,但陈借口要对方替她按摩脚,就推她到床上掀起外衣亲吻、抚摸,要
对方帮口交,不顾她哭喊说不要仍硬上得逞,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陈。
审理时,陈坦承和女子性交,但矢口否认硬上,辩称案发前3个月和她在网络上认识,彼
此是“网络上的情侣”,当天北上桃园找女子见面,对方说脚受伤想找地方休息,就到汽
车旅馆互相脱衣服,有亲她嘴、脖子和胸部。
陈还说,女子还记得提醒他要戴保险套,2人是你情我愿,但性交到一半她突然开始哭泣
,自己就立刻停止并关心她问怎么了,但女子一直要他离开,最后只好先走了。
女子则说,在汽车旅馆时被陈拉到床上摸胸、脱上衣,过程中有反抗、哭泣,陈还说“之
前就说过要来找她了,为何不发生关系”,然后就继续脱衣硬上,她最后崩溃大哭对方才
停止。
法院审酌,女子是33岁成年人,当清楚和异性网友单独处于汽车旅馆或封闭房间,容易将
自己陷于发生猥亵、性交情境,在陈说要休息时,她大可请陈把车子停靠路边,或找餐饮
、咖啡厅等,但她却仍帮忙寻找汽车旅馆并一同进入独处,行为和一般人有异。
此外,女子经陈男亲吻、抚摸,再脱去上衣,应已知对方打算发生性行为,却没有立即呼
救、逃离,反而要求陈要戴保险套,过程中是否遭强暴或违反意愿手段,仍有疑义。
而女子侦讯时说,有用力反抗、哭喊救命,但被陈摀住嘴巴、硬掰开大腿,最后自己放弃
了才没再反抗,陈见她不对劲,最后说“这样他也没办法”才停止动作;但女子自称身高
159公分、体重80公斤,男子身高170公分,体态偏瘦,客观上陈无明显体型优势可压完全
制女子。
但女子验伤时,除了下体有陈旧撕裂伤,其余身体部位都没发现有明显伤势,加上她在审
理期间供词反复、前后不符,有多处瑕疵及违反常情之处,判处陈男无罪。
新闻连结: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24617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