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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06:51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台中即时报导
詹男受托照顾邻居就读小4女童,趁机2次性侵,经校方发现女童异常,经老师询问下,告
诉女童家人“东西已经放进去来不及了”,经被害人家属带女童至医院验伤,查出女童下
体有多处旧裂伤,报警处理,台中地院查出詹男犯后以80万元与被害人家属和解,依加重
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8年6月。得上诉二审。
判决书指出,詹男是女童小芬(化名)的邻居,明知小芬为心智缺陷的人,于2017年10月
至12月间,在小芬的住处,均不顾她多次说“不要、不行”,违反女童意愿,亲吻她嘴巴
,又脱去她衣裤性侵得逞,致被害人处女膜有多处旧裂伤,经学校老师发现女童行为有异
,报警处理。
詹男在法院审理时,他辩称“不举”,但在警询时却称有用生殖器去用女童下体,总共有
2次;又于检察官侦讯时,供称每次都有射精,印象中有2次。
被害女童的阿姨证称“小芬说有一个阿伯亲她的嘴,还摸她的胸部,以及摸她的下面,我
麻烦学校老师再问详细一点,后来老师打电话给我说已经问出来了,说东西已经放进去来
不及了,所以我知道小芬已经被性侵了”。
合议庭审酌, 詹男是女童的邻居,应允女童家人所托,本应关怀照顾年幼及领有身心障
碍证明的女童, 竟为逞一己性欲,对女童为强制性交行为2次,漠视女童性自主决定权,
造成女童身心受创,足认法纪观念淡薄,更影响女童身心健康与正常发展。惟念及他犯后
已与被害人家属调解成立,并赔偿80万元,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