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明知故犯 “妳未满16我诱拐未成年”他带

楼主: seedhyper (台化关机彰化清新)   2019-12-04 10:51:36
明知故犯 “妳未满16我诱拐未成年”他带少女4次四脚兽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0378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9-12-03 23:14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高雄陈姓男子前年和13岁少女交往,竟涉嫌带少女在学校厕所、走廊,或网咖包厢发生性
行为,被少女母亲察觉提告,高雄地院审理发现,少女曾问陈“若怀孕怎办”,陈回“妳
未满16我是诱拐未成年少女”,可见他明知两人性行为违法,且仍未达成和解,依4个对
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共判陈4年半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22岁)2017年间认识仅13岁的少女,当年8月底晚上两人就在前镇
区某国小的厕所尝禁果,同年10月夜间又两度到某所国中的走廊、厕所发生性行为,12月
于凤山某网咖的包厢性交。
陈姓男子第四次与少女性行为后,隔5天少女母亲就发觉不对劲,怒带女儿报警告陈,而
少女验伤采集的检体,DNA也与陈的唾液相符。
陈姓男子审理时认罪,向法院请求他当时智识浅薄,与少女情投意合,恶性不重,盼能轻
判;不过合议庭发现他与少女对话纪录,少女问“若我怀孕你会有什么反应”,陈回“吓
到然后我会被抓去关”、“妳未满16我是诱拐未成年少女”,显示陈明知与少女性交会有
刑责,却明知故犯。
合议庭也认为,陈姓男子于准备程序庭就未到,被通缉才到案,进行审判程序时再度不到
庭,法院又发布通缉,当他到案后便裁定羁押,可见陈漠视司法程序、逃避罪责,且从未
赔偿少女,不给予减刑,依4个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各判刑3年4月、共执行4年半。
高雄陈姓男子涉与13岁少女在学校厕所、网咖包厢等处4度发生性交,高雄地院依4个对
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各判刑3年4月、共执行4年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0378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ctx1000 (时を刻む呗)   2019-12-04 10:58:00
作者: takahashiyu (✈ ✈ ✈)   2019-12-04 11:42:00
第四次之后妈妈怎么察觉的?
作者: tokeep (巴尔的摩根费里曼)   2019-12-04 12:35:00
5天了还采的到DNA,是遇到金刚杵吗?
作者: Courtn (Courtney)   2019-12-04 13:24:00
金刚杵,笑死
作者: jisson (RD engineer)   2019-12-05 10:03:00
应该是满满洨露馅
作者: pcwsj (劲太鼓-阿杰)   2019-12-05 11:59:00
凤山网咖有哪间可以有包厢是外面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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