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色男不甘心女友分手竟性侵她 法官判刑4年得坐牢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9-11-25 04:43:09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85471
2019-11-24 23:16 联合报 记者黄宣翰/台南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不甘女友小芳和他分手,约3年多前涉嫌强押小芳上车,载她到一家温泉旅馆后
,拿出电击棒恐吓如要分手就一起死,小芳遭陈男强制性侵得逞。陈否认性侵前女友,但
台南高分院法官查出,被害人因害怕才未呼救,且在车内始终坐在后座,未移到右前座,
如果感情恢复,怎会一直坐在后座,不采信陈说词,依性侵、妨害自由等罪,判处陈4年
徒刑,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6年10月初,陈姓男子和小芳分手,陈男心有不甘,10月30日晚间10点,陈
驾车在小芳下班必会经过的地点绕行等候。
当天深夜近12点,小芳骑机车经过该地,陈开车贴近女方机车,迫使小芳停车。陈下车强
拔走女方机车钥匙,陈抱住她再把小芳推进轿车后座,同时抢走她手机与反锁车门后,陈
开车载小芳到大卖场停车场谈判,陈呛要跟她一起死,使得小芳心生畏惧。
10月31日凌晨,陈载小芳到白河一家温泉旅馆,陈在房内拿出电击棒抵住她下巴、恫称要
把她电晕,如果分手就一起死,被陈强压在床上的她惨遭对方性侵得逞。案发后,小芳报
警法办起诉。陈供称,他和小芳在车内谈话后感情恢复如初,像小情侣般相约去泡温泉。
法官查出,被害人小芳在车内始终坐在后座,未移到前副驾驶座,如果感情恢复,小芳怎
会一直坐在后座,小芳说当天陈强押她上车,还以死相逼,她和陈到旅馆时不敢呼救,怕
柜台人员不理她、如往外跑发生意外,因为害怕才未逃跑。法官认同这过程合乎常理、采
信小芳遭性侵的说法,认定陈有罪,依法量刑。
作者: babywipes (婴儿洁肤湿巾)   2019-11-25 09:10:00
嘻嘻
作者: zeuth378   2019-11-25 09:11:00
唉....
作者: inpin (刀)   2019-11-25 15:47:00
才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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