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硬上女同学和解竟写“合意” 再赔20万仍需入狱

楼主: orz44444 (新台币没有国际信用!!!!)   2019-11-17 17:59:15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70321
2019-11-17 13:31 联合报 记者林伯骅/高雄即时报导
高雄苏姓男大生遭控前年12月生日派对后带一名女同学返家,涉硬上性侵得逞,女同学随
即打给友人求救并报案,一审认为苏的父亲塞1万,又让女同学签下和解,是因女方母亲
怕此事外扬,应没获真心谅解,依犯强制性交罪判苏3年2月徒刑;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考
量二审期间苏再赔20万元,改判刑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苏姓男大生在2017年12月24日晚间到KTV办自己的生日派对,也邀请同学兼朋
友的被害女子出席,结束后苏借口称可先回他家,天亮再载女同学去学校,便带女子回家
,不料隔日凌晨3点多,苏在房间内强行性侵她得逞。
女同学当下哭着打给另名朋友求救,友人抵达苏姓男大生住处后,随即报警提告。
苏审理时承认犯行,并积极找女同学和解,2018年1月间就让女同学签下和解书,不过一
审合议庭发现,和解书竟写是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合意发生性行为”,女同学侦讯也说“
母亲希望和解,我是尊重母亲,她不想让其他家人知道”,针对是否愿原谅苏?她则说“
心理上当然不想,但妈妈不希望我受伤害,怕事情闹大,大家会知道”。
一审认为女同学因母亲的传统观念,担忧性侵的事被别人知道会有二次伤害,才签和解,
且苏姓男大生父亲另塞1万元红包给女同学,却未记载在和解书内,可见不是为双方都同
意的赔偿金,加上考量女同学还说“内心当然希望XXX能被判重一点,但既然都和解了,
就尊重法院判决”,一审3年2月徒刑。
全案上诉后,苏姓男大生在二审期间允诺赔偿20万,女大生也接受同意和解,撤销改判刑
3年,虽苏请求缓刑,但所判的刑期超过2年,不符缓刑要件。
作者: flymood (哈)   2019-11-17 18:48:00
价钱没谈好
作者: focusd (jaychen)   2019-11-17 19:22:00
马的,签名都可以翻盘要和解书何用?
作者: maplefoxs (狐狸怎么叫)   2019-11-17 19:24:00
和解是民事的 性侵是刑事非告诉乃论 不能和解
作者: goldencorn (香廊金萄)   2019-11-17 19:40:00
性侵本来就不能和解啊,性侵是刑事罪
作者: edward198791 (草莓新)   2019-11-17 19:51:00
太可恶了
作者: amekitsune (十七夜)   2019-11-17 19:54:00
诉讼外和解不具强制力,本来就是可以反悔的。
作者: focusd (jaychen)   2019-11-18 01:02:00
qq公民不好
作者: d778899g (davis)   2019-11-19 01:14:00
不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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