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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裤妹子大腿被蹭3次 后方秃头男获判无罪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女学生小妤(化名)去年5月间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她身穿
真理裤,车辆行进间突觉大腿后方遭人碰触3次,怀疑是站在后方的李姓男子所为,下车
后赶紧报案,警方依照秃头特征找到人,但李男矢口否认,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车厢监
视器未直接拍到性骚扰行为,日前判他无罪。
小妤去年5月4日下午4点搭乘捷运,身穿真理裤,展现曼妙身材,没想到在列车在国父纪
念馆起步时,突然感觉后方的李男用膝盖碰他的大腿后侧,她原本以为是晃动所致,不以
为意。
小于指控,过没多久,她又感觉到右大腿后侧遭到碰触,且李男的膝盖还跟着她移动,接
连3次让她忍无可忍,赶紧向车向站务人员求救,而李男也火速下车,搭乘反方向的列车
回去。
警方调阅监视器,依照秃头特征找到李男,函送法办,台北地检署勘验影带后,认为当时
车厢尚有其他位置,李男却刻意站在小妤后方,还诡异地东张西望,显然有性骚扰的犯意
,虽然李男坚持否认犯案,但北检仍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起诉。
北院调阅车厢监视器,因为角度的关系,只拍到李男确实有微曲膝盖的动作,却看不到他
到底有没有碰到小妤,而小妤也说当时只感觉到有东西在蹭她,但不敢回头看,无法证实
异物是膝盖。
李男辩称,会站在小妤后方,是因为别的地方有行李箱占位,他不想跟行李箱站在一起,
而会左顾右盼,则是担心行李箱倒下来会撞到他,不时需要注意提防,绝无性骚扰小妤的
行为,辩词获得北院采信。
法官认为,小妤是凭感觉指控李男用膝盖碰触,尚无其余证据可供佐证,检察官所提出的
证据,也不足认定李男确以膝盖碰触小妤大腿,全案未达能形成有罪心证,日前判李男无
罪,可上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65550
第一,一定要否认
第二、一定要找监视器拍不到的死角
第三、秃头被抓到的风险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