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上夜店烂醉惨遭大哥哥捡尸 小鲜肉向妇幼队告性侵
3.完整新闻内文:
阿明事后报警提告,台北地检署依乘机性交罪将曾男起诉。
位于北市信义区的夜店附近,时常传出有正妹遭陌生男子“捡尸”的案例,鲜少听闻有男性
遭遇不测,但去年12月6日清晨5点50分,却发生一起“小鲜肉”被捡尸性侵的罕见案例。
检方调查,阿明去年底与友人到信义区的夜店喝酒,隔日清晨5点多,已烂醉如泥的他,被
友人搀扶到人行道上醒酒,恰巧被在外游荡的曾男撞见,曾男见阿明意识模糊,遂冒充成阿
明的友人,假装搀扶阿明去超商买东西解酒,却趁机将他带到信义区餐厅的露天座位区,强
脱他的衣裤替他口交。
当时阿明已逐渐恢复意识,但身体仍因烂醉瘫软无力,只好任由曾男摆布,后来阿明酒醒后
走回夜店旁的人行道上,遇到友人才满脸惊恐地说出离谱遭遇,友人随即陪同他向北市妇幼
队报警提告。
检警过滤监视器画面循线找到曾男,曾男承认与阿明发生性关系,却辩称双方是你情我愿;
阿明则称自己不认识对方,当时因酒醉瘫软才无力抗拒;检方比对双方说词后,认定曾男涉
乘机性交的罪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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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要懂得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