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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控捡尸“1夜来4发” 男:她很满意
出版时间:2019/03/09 13:31
1名年轻亮丽的女子指控1名素不相识的陈姓男子,在夜店趁她酒醉不醒人事,将她带往饭
店一个晚上连续蹂躏她4次,害她痛不欲生,因此提起强制性交罪告诉。陈男坦承与女子
发生性关系,一晚来了4发,但否认有违背女子的意愿,还说对方可能觉得她很勇猛让她
很满意,事后还约她一起用餐,台北地检署调阅监视器发现,女子当时意识清醒离开夜店
,且离开饭店时,还在大厅等候陈男,因此采信陈男的辩解,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20多岁的陈男在去年10月间前往台北市信义区的“CHESS”夜店狂欢,认识1名年
轻的女子,2人事后一起搭乘出租车前往附近的华大旅店,整个晚上一直“啪啪啪”,最
后再一起搭车离开。
但事后女子指控,当天在夜店时因为喝多了到厕所呕吐,也不知抱了马桶多久,迷濛中有
1名男子把她扶到夜店外面休息,然后叫了1辆出租车,就将已经醉到不醒人事的她载到旅
店。
她说抵达旅店要办理登记住宿时,她带着醉意告诉柜台服务人员,她不知道身边的这个陌
生人是谁,但服务人员仍让对方陪她进到房里,当陌生人带着她进到房里时,就脱光她的
衣服,性侵她2次,等到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对方又性侵她2次,一整个晚上就被蹂躏了4
次。
检警查出带女子投诉旅店的是陈姓男子,他到案坦承当天晚上与女子嘿咻4次,但绝对没
有违背对方的意愿。
陈男说他在夜店认识对方,2人对上眼后一起搭车到饭店,他使出浑身解数做了4次,对方
也很满意,事后2人互相留LINE,还有一起出去用餐,他并提供2人LINE的对话记录证明他
的说词。
检察官调查认为,依照女子的指诉,陈男一进房内就性侵她2次,等她睡醒又再下手2次,
但在她清醒期间,陈男曾独自进到浴室洗澡,她却没有落跑,也没有打电话求救,且根据
饭店的监视画面显示,陈男离开饭店去骑机车时,女子还在饭店大厅等候也没有离开或呼
救,还让陈男载她到捷运站,甚至在事发之后,还和陈男一起用餐,显然与常情有违,因
此认为事证不足,采信陈男辩解,认定4次性行为都未违背女子意愿,处分不起诉。(吕
志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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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意见========
对于女子指控一夜遭男子4度性侵,但监视器拍到她离开饭店时,还在大厅等候男子,没
有离开或呼救。网友表示:“想赚钱演技要好一点啊”、“应该没付钱,归类为交易纠纷
”、“让她痛不欲生的理由是没拿到钱”、“爽完当然还要立个牌坊赚个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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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