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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22:33 联合报 记者白锡铿╱即时报导
男子“阿洛”与女子“巧巧”同居生有一女,两人感情不睦,去年3月底协议分手,两人
分手不到3天,他“冻未条”性侵她,经被害人提起告诉,法官审理期间他又再犯,被害
女另行向警报案,台中地院认定不值得同情,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3年2月。得上诉。
被害女“巧巧”证称“本案发生后,他又另行对我强制性交行为,我已报案,且他犯后有
发相关LINE讯息伤害、骚扰我,让我精神上感受很恐怖,我不愿意与他和解”。
合议庭审酌,两人协议分手后,“阿洛”不顾她说不要,性侵被害人得逞,手段恶劣,犯
后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严重戕害被害人身心,予以判刑。两人所生幼女,安置在寄养家
庭。
判决书指出,“阿洛”与“巧巧”原是同居男女,育有一女,后来两人因感情不睦,去年
3月31日协议分手,他明知她每日睡前都会服用药物,服用药物后即会昏睡且不醒人事,
纵使翌日刚醒时仍极为昏沉。
两人协议分手后,虽仍同住在一起,然自该日起已分房睡觉。至4月2日清晨,他闯入她的
房间内,她虽已醒来,然身体仍无力,他强行脱去她的衣裤,被害人虽口头说不要,并用
力推她,仍遭她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