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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17:51 联合报 记者邵心杰╱即时报导
郑姓男子去年4月间凌晨时分,与友人在台南市小吃部包厢内饮酒作乐,看上坐台越南籍
女子,给了200元小费,未经同意扒开身上洋装,扯下胸罩袭胸,女方抗拒反遭掌掴且压
制在沙发上,退下内裤抚摸下体,她乘机逃离包厢,向秦姓男友哭诉求援,郑惨遭秦从计
程车拖下来修理,双方都被警方送办,郑犯强制猥亵罪被判10月徒刑,秦则犯伤害罪被判
3月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郑去年4月6日凌晨3时,与友人在小吃部包厢唱歌、饮酒,看上坐台陪侍的越
南女子,色欲高涨,给了200元小费要摸胸,女方没有回应,他强行扒开其洋装,用力拉
下无肩带胸罩,抚摸胸部,方方反抗, 把胸罩及洋装拉上来。
郑不顾对方的拒绝,掌掴左脸,用力架住肩膀及后背,将她压制在沙发上,将其内裤往下
退到大腿处,抚摸下体。 直至女方乘机用力推开郑,穿妥内裤及洋装逃离包厢,拨打
LINE向秦姓男友哭诉求援。随后,秦揪众赶到小吃部前,将郑从出租车拖下来殴打。警方
据报到场处理,将双方扭送法办。
越南女子表示,她的工作内容是帮客人倒酒,陪客人喝酒、唱歌,不包括可以让客人摸她
身体,当天没有同意对方摸她的身体。她惨遭强制猥亵,只好以手机拨打LINE,向男友哭
诉有人打她、 要脱她裤子,一直摸她。她抗拒反遭掌掴施暴,到医院就诊,左脸颊、 右
上臂及上背部挫伤。 秦说,怀疑女友遭对方性侵害未遂,相当气愤,才会徒手殴打对方
。
郑为此头部、胸部、颈部及手脚等多处受伤。郑表示,当时抚摸女方的胸部,也不否认身
上伤势是他造成的,但矢口否认强制猥亵。 “我给了200元 ”他辩称,对方就同意给他
摸胸部。
台南地院合议庭认为,一般人到有坐台服务的小吃部、KTV等店家消费,因坐台小姐服务
周到另行给小费的情形,时有多见,但不能仅凭女方当下收受200元小费,即认定女方同
意给客人摸胸,更何况女方在郑向出手时, 已经推开郑,明白表示拒绝,自应尊重其意
愿,不能女方收下200元小费,作为解免刑责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