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19/1503743/
外遇开房太频繁 人妻自白想办VIP判赔百万
出版时间:2019/01/19 18:16
新北市一名罗姓人妻和已婚的徐姓同事发生婚外情,时间长达7年多,2016年东窗事发后
,罗夫怒告通奸并求偿,罗女坦承出轨获撤告,还说两人经常到中和区一家旅馆嘿咻,次
数多到她一度想办VIP卡享优惠,而徐男虽否认,但因罗女指正他下体有痣,被依通奸罪
判刑4月定谳,且须赔偿罗夫100万元。事后徐妻反告罗女索赔200万元,新北地院今也判
罗女须赔偿徐妻10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罗女在2005年、2006年间认识徐男,在徐男介绍下进入新北市环保局清洁队上
班成为同事,2人却愈走愈近,竟从2008年开始到2015年间大搞婚外情,以每月至少3次的
频率,相约到新北市中和区、土城区与宜兰县、台中市多家汽车旅馆与温泉旅馆共赴巫山
,还曾直接到徐家嘿咻,甚至在中和区的偏僻山区道路大搞车震。
不过2015年间双方感情生变,罗女提出分手遭拒,徐男更在2016年间直接跑到对方住处楼
下“自爆”,向罗女丈夫告状,表示罗女和公司同事过从甚密。罗女丈夫追问下,罗女才
坦承出轨徐男多年,并写下自白书,提出2人常去中和区一家旅馆开房间,一度想办VIP卡
享优惠,因此双双挨告,不过罗女事后获丈夫撤告。
徐男挨告后矢口否认曾和罗女嘿咻,连两人的讯息都只是出于关心或乱传罢了。但罗女出
庭时指证,徐男生殖器有一颗痣,和侦查阶段徐男当庭同意由法医勘验的结果相符。
另外,勘验徐男在罗女提分手后,曾经传给罗女的LINE讯息,也曾提到“住到我家来”、
“你不让我插也不要紧”、“我不要做爱”、“我只想陪着你”、“你知道我太爱妳了,
我受不了妳不爱我”等语,认定2人确有奸情,依通奸罪判徐男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确定。
罗女丈夫另提告向徐男求偿200万元,新北地院2018年7月判徐男须赔偿100万元。
徐男妻子也不满婚姻遭破坏,控诉自己和罗女结识10多年,情同姊妹,她却都被蒙在鼓里
,直到丈夫因挨告,她收到以证人身分出庭的通知才知此事,怒告罗女求偿200万元。
新北地院审酌双方财力与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今判罗女须赔偿徐妻100万元,可上诉。
(游仁汶/新北报导)